老师,中国古代结婚是一种义务吗? 我是这样认为的。不知道有没有相关史料进行佐证?
中国古代主要是从义务角度说婚姻的,佐证材料太多了。一本《中国法制史》,说婚姻制度的都有。
说结婚是道德义务的的确不少,但是法律义务的好像很少额。法律规定的都是缔结婚姻之后的法定义务,但单单“结婚”是一种法律义务吗?我所查到的只有魏晋南北朝时期和汉朝有过明确规定,必须结婚,否则会受刑事处罚。在中国古代都是这样吗;还是仅仅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德义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