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佘祥林“杀妻”冤案
(2005-04-18)
陈会林按:
最近一段时间,被媒体广为报道的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让中国的法律界、司法界人士颇为尴尬:佘祥林,因“杀妻”入狱11年后,被“杀”的妻子却突然回到人间!
身为法律人,我为这起中外震惊的冤案痛心疾首!不仅仅是因为这起冤案发生在我的家乡,发生在我同学担任院长的法院辖内(事发在他出任院长之前多年),更是因为它折射出中国现行司法之弊!
无辜者的自由甚至生命正告我们,错案制造者难辞其咎,草菅人命者也绝逃脱不了干系,而我们所关注的则是,错案究竟是如何炼成的。我们必须再一次彻底反思传统司法思维之弊,找出悲剧背后的机制性原因,这才是真正的元凶。否则,这种悲剧永远不会绝决。
详考佘案,我们惊讶地发现,抛开人为的枉法外,它几乎具备了错案形成的全部要素,简直就是一个错案“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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