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发现古代“反腐碑”
2001年10月,通山县博物馆工作人员毛彦斗在县政府旧址发现一块“署前晓谕碑”,该碑高72厘米、宽66厘米,为青石质地。碑题为“……遵饬刊碑永垂示禁事案奉”,落款为:“八月吉日竖立署前晓谕”。此碑上部残缺,不能考察竖立的年代及部分文字。
竖碑的缘由写得很清楚:“本邑俗尚朴诚民安农贸”。只是近来“衙蠹凶贪弊端业集”,有“索起程酒、轿马费、差礼费、断结案费、送案费”等10余种巧立名目索费现象,碑文写有处罚意见:如“索诈计赃一两以下杖一百,十两以上发近边充军”,同时指出“咸邑如此,他处可想而知”,“若不严查惩办何以儆衙蠹而安”。
碑文还对整顿吏治、转变风气所作出了具体措施:“本县随时约束衙役等人奉公守法,每遇下乡勘验案件,自备夫马伙食”等。
(陈会林录自《楚天都市报》20011007(4),孔祥树
雪雁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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