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斐尔的《法律三德像》
陈会林
(按:此图是对一本对开本图册扫描而得,故效果不甚好)
拉斐尔(1483-1520年)
25
岁那年,教皇朱力二世邀请他为梵谛冈宫的签字大厅画壁画。
签字大是梵蒂冈教皇宫的第一厅厅,是教皇签字诏令所在地。这种庄严肃穆的场所,壁画内容该画什么呢?拉斐尔与教皇、学者们交换意见许久以后,决定依据诗人德拉·欣雅杜尔的诗来配画,以歌颂神学、哲学、诗歌、法学为内容。于是在四壁上画了四幅壁画:歌颂神学的《圣礼之争》(又名《圣典争论》或《教义争论》)、歌颂哲学的《雅典学园》(又称《雅典学派》)、歌颂文艺的《巴那斯山》(又称《诗坛》)、歌颂法律的《三德像》。
《三德像》,又称《智慧、温厚与毅力》。法律“三德”是指“真理”、“权力”、“节制”。它们分别用女神“照鏡子”、“脚伏狮子、手拿树枝”、“手拿绳索看天”三组画面加以表现。
另外,《三德像》所在墙面的窗户两侧,还有两幅表现“皇帝查士丁尼颁布法典”和“教皇格里戈利颁布教令”的长条画壁画,作为《三德像》的补充说明。拉斐尔的这两幅画所表达的主题是:政权与教权应当是平等的,不同的是一个管世俗、一个管教会。这再一次表明拉斐尔作品的人文主义特质。拉斐尔也像他崇拜的大诗人但丁一样,坚决反对教会所主张的教权高于皇权,而主张把皇帝和教皇放在同等的地位,皇帝和教皇所颁布的法典和教令具有同样的权力。
总之,上述三幅画都是表现“善"的,都是在鼓励和约束人们一心向善。
拉斐尔运用历史的方法处理了当时社会中抽象而矛盾的主题,力图在宗教的外衣下,努力把希腊精神和基督精神在壁画中协调起来。这些壁画虽然是为罗马教廷服务的,但拉斐尔巧妙地使它体现了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