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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发现中国最早的完整民事诉讼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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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唯一元朝法典《至正条格》在韩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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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发现古代“反腐碑”
敦煌发现中国最早的完整民事诉讼案卷
(来源:《楚天都市报》2003年6月28日第8版)
敦煌学专家对一件敦煌法制文书《后晋开运二年敦煌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案卷》的最新研究表明,早在千年之前的五晋时期,我国已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档案。
敦煌研究院的研究者们说,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法制史上,还没有发现过宋代以前的民事案件有如此完整的档案保存于世,而这件敦煌法制文书的内容之完整,编排之有序,在我国法制史、档案史上十分罕见。
这件敦煌法制文书记载的是一个普通的民间地产纠纷:作为一个夫死子亡、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案得到了当地官府的重视和及时受理,在5天内官府就给了她一个合理的判决。从性质和办案程序看,完全与今日的民事案件属于同类,其中包括了提起诉讼、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判决结案等四个基本的审判过程。
中国唯一元朝法典《至正条格》在韩国发现
(来源:《文汇报》2003年6月24日 曹家骧等文)
今年初,韩国庆州的孙氏家族在整理藏书时,发现了出版于1346年的中国元朝法典——《至正条格》。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专家陈得芝教授说,《至正条格》编成于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年),共2909条。过去我们只见到个别条文,都以为全书早已佚失。《至正条格》的发现,对研究元代法制史非常有意义。
通山发现古代“反腐碑”
——对“索费”现象公开警示
(来源:《楚天都市报》20011007(4),孔祥树
雪雁鸣文)
2001年10月,通山县博物馆工作人员毛彦斗在县政府旧址发现一块“署前晓谕碑”,该碑高72厘米、宽66厘米,为青石质地。碑题为“……遵饬刊碑永垂示禁事案奉”,落款为:“八月吉日竖立署前晓谕”。此碑上部残缺,不能考察竖立的年代及部分文字。
竖碑的缘由写得很清楚:“本邑俗尚朴诚民安农贸”。只是近来“衙蠹凶贪弊端业集”,有“索起程酒、轿马费、差礼费、断结案费、送案费”等10余种巧立名目索费现象,碑文写有处罚意见:如“索诈计赃一两以下杖一百,十两以上发近边充军”,同时指出“咸邑如此,他处可想而知”,“若不严查惩办何以儆衙蠹而安”。
碑文还对整顿吏治、转变风气所作出了具体措施:“本县随时约束衙役等人奉公守法,每遇下乡勘验案件,自备夫马伙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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