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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today 今日说法  Leg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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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法律改变命运(五) 

 20001229星期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范愉

 

  三年的官司,让四十出头的杨剑昌白了头发。杨剑昌,一个爱管闲事、爱打抱不平的小人物,因为举报自己所在的公司偷税,杨剑昌丢了饭碗,失业两年多。1997年,杨剑昌因为揭露一家公司的欺诈问题,而被对方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700多万元,创下建国以来个人被索赔的最高记录。

   主持人(撒贝宁):在我手里有这样一组名字,山西的韩成刚他被誉为是骨头最硬的维权消费者;还有郑州的葛瑞,他花50块钱打3毛钱的官司,为的仅仅是不满意火车站厕所收费;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杨建昌。这些人可以说都是小人物,而且在较量当中,他们对抗的都是与他们力量极为悬殊的庞大对手,也许当初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他们的行为不仅仅是在维护自己的得失,更是在维护大众的利益。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的行为将作为里程碑载入中国法制进程的历史当中。那么在新年到来之际,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这些小人物,想问一声你们还好吗?

   和以前一样,杨剑昌仍是罗湖区消委会的普通工作人员,不一样的是他的头发更加花白了,这头白发是他与泰明公司三年较量留下的印记。19978月,上百名消费者来到杨剑昌所在的罗湖区消委会投诉,反映他们被“泰明国贸商场”欺诈,交了钱却拿不到铺面。

   受骗租户:“我们每个人六七万块钱,全部被他们骗走了,就是这样的,现在一句话都没有,商铺也没有,什么都没有。”

   杨剑昌调查后发现,泰明国贸商场一共只有600平方米铺面的所有权,却租出去了20000平方米的铺面,这13张铺面的产权证全是泰明伪造的,泰明商场用这种伪造产权证的手段,榨取租户租金2000多万元。这下杨剑昌再也坐不住了。

   杨剑昌:“你搞的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卖血生活的都有啊。你心里怎么想?你还是人吗?是不是?”

   杨剑昌立即把这一情况向市里做了汇报,还把材料寄给了新闻单位。这下杨剑昌惹了大麻烦。泰明国贸商场以杨剑昌捏造事实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杨剑昌告上法庭,并索赔1734万元。这是杨剑昌几辈子也赔不起的天文数字,在震惊之余,杨剑昌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得罪的是谁。向他索赔的泰明国贸商场是香港泰明公司的子公司,香港泰明集团是拥有20多个企业,资产数10亿的大公司,而且香港泰明集团董事长彭海怀,当时还是广东省政协委员、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深圳市警察基金会名誉副会长。杨剑昌不能不紧张,但他并不担心自己会输掉官司。

   杨剑昌:“知道背景,但只要你是违法犯法,只要你是骗人,我就不管你是什么后台,什么关系。”

   杨剑昌的信心很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在调查泰明公司时,还发现号称注册资金800万元的泰明国贸商场,实际上一分钱都没有到位。按法律规定,泰明国贸商场不具备法人资格,更没有资格坐在原告席上告他。19982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天价索赔案时,杨剑昌首先就提出了这一问题。

   杨剑昌:“你一分钱都没有投进去,主体都不合法,我损害了你什么名誉?”

   面对这一要害问题,泰明国贸商场采取了回避态度。

   泰明公司公诉代理人:“由于本案涉及到是名誉权,和他的注册资本这个没有直接关系。”

   而杨剑昌拿出了泰明国贸商场伪造的十几张产权证,对对方所谓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进行了反驳。

   杨剑昌的诉讼代理人:“如果说原告有损失的话,那么只能说原告骗到的钱比原来预期的要少。”

    一年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剑昌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并不构成侵权,杨剑昌胜诉了。一审败诉的泰明国贸商场,又把官司打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半年之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消原来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感觉胜利在望的泰明集团董事长彭海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声称自己是受到迫害的爱国港商,杨剑昌是假的护法英雄。

   香港泰明国际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彭海怀:“杨剑昌他从头到尾,本身他的头脑都在骗,所以他什么都强加在别人身上骗,这就是杨剑昌的所为。”

   而这时,杨剑昌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杨剑昌想不通,对方明明是个假公司,为什么能稳稳坐在原告席上,把他告了两年多。

   杨剑昌:“他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没有人管?单靠我一个人力量有多大?”

   这时杨剑昌已经没有了退路,他要赢这场官司,就必须把泰明集团的种种问题全部揭露出来。

   杨剑昌:“我就要看看你这个单位,你这个团伙究竟靠的是哪棵树?我要一个一个的查,一个个的追。”

   杨剑昌坚持要查下去,他发现号称财力雄厚的泰明集团的20多家企业,竟然都是没有注册资金的假公司,而且彭海怀本来是广东某银行职工,却假冒港商身份,成立了香港泰明集团公司。杨剑昌的调查让对手慌了手脚,为了让杨剑昌停止调查,彭海怀托人给杨剑昌带话,开出了500万元的价码。杨剑昌拒绝了,他不是不缺钱,杨剑昌的家非常简陋,家具不是十几年前从老家带来的,就是朋友淘汰下来的,连买房子借的5万元,他至今也没有还清。在深圳,杨剑昌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人。

   杨剑昌:“我吃你500万,吃你5分钱,我心里面说实话都不安乐。我吃你5分钱、5块钱,我还怎么查处你?怎么同你斗争呀?”

   收买不成,对方又扬言要花两千万买杨剑昌的人头。杨剑昌的妻子和儿子专门为老杨买回来不少“出入平安”的字符,贴到了房间的每个门的门框上。一家人从那时起,就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等到多晚,一定要等到杨剑昌回到家里全家人才会休息。在这种情况下,杨剑昌仍然不停止对泰明公司的调查和举报。

    杨剑昌:“我杨剑昌就是一个脑袋,是不是?就碰!就同你斗!”

   在杨剑昌办公室的这台复印机上,复印泰明的调查材料花了十万多张纸。杨剑昌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几乎走遍了深圳市的每一个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终于查明,在当地显赫一时的泰明集团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诈骗团伙。

   杨剑昌:“单骗老百姓、消费者就3万多人,企业就1600多家,2.6个亿,银行就骗了23个亿。”

   杨剑昌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寄发了大量材料,呼吁将泰明诈骗团伙绳之以法。杨剑昌的呼吁终于见到了效果,19994月,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始对泰明诈骗案进行侦察。同年6月彭海怀携款潜逃,真相大白于天下。20001月,深圳市法院判决原告泰明商场不具备法人资格,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杨剑昌被泰明国贸商场这个假公司整整缠了3年才胜利。2000年,杨剑昌还听到了不少好消息,泰明商场诈骗的2000多万元基本被追回,公安部门查封彭海怀诈骗的资产有十来亿,对彭氏兄弟的追捕还在进行,有关部门也还在调查与泰明诈骗案有关的党政官员。今年4月,杨剑昌当选为深圳市人大代表,爱管闲事的杨剑昌,如今施展的舞台更大了。

   杨剑昌:“这就是很多老百姓拿来的材料,全国各地都有。”

   记者:“那有很多事情没处理下来,怎么办?”

   杨剑昌:“虽然这个社会也不是说单靠我一个,杨剑昌就能挽回这个错误的,我们有一份的力量,就做一份的工作。”

   主持人:今天是我们与全国普法办,联合制作的系列节目《法律改变命运》的最后一集,今天来到我们演播现场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范瑜教授。范教授您好!

   范愉:您好。

   主持人:其实人们打官司、追求正义有两种,一种呢就是为了追求自身的正义;还有一种呢,追求可能是大多数人的正义。比如说杨建昌为所有的受骗的租户,去讨一个公道,讨一个说法。那么他这种打官司的意义,可能跟那种为自身讨正义的可能还高一层。

   范愉:那么我们经常说,我们要追求正义。那么我们要求的是首先是有法可依,也就是需要用法律来体现这种正义。杨剑昌的行为呢,当他认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对的时候,他就不惜一切代价,不惜把自己的这种利益抛在置身于度外。然后呢,不惜为公众去谋求这种福利。所以呢,不仅杨剑昌还有许多的人,比如说我知道一个叫张珲的律师,他呢是全国第一例状告铁路火车晚点这么一个案子的原告。那么当然根据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他最后败诉了,但是他的这种诉讼请求或者他所主张的这种权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那么也促进铁路部门在改善自己的服务、加强竞争、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那么随后我们的法律也可能会围绕着这个问题,更加强一些具体的规定,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呢,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只要在法律上的每一个实践,往往都会对法律的发展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主持人:那么对于像杨剑昌这样的孤身一人,和那么庞大的一个集团在斗争的过程当中,他肯定需要法律给他提供安全感。

    范愉:我们宪法就明确规定,公民有申诉权,也有通过法律途径,包括自己的诉讼权利等等。法律其实是给公民这种正当权利,以各种各样的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只是因为我们在这个执法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种种的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使公民的权利的实现,有时候显得是非常的艰难,我觉得这都是随着法制的健全,不断需要加强的。

   主持人:刚才在看到片子当中,杨剑昌流着眼泪跟我们的记者说,这个社会上的很多错误并不能只靠我杨剑昌一个人去把它挽回来。那么面对他这样的呼唤,我不知道您做何感想?

   范愉:他这个呼唤,对于我们每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特别是执法人员,应该是唤起我们高度的一种义务感,或者是我们自己的这种良知。因为每一个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这种义务,或者他的责任应该大于一个的普通公民。如果我们把这种实现法律、承担法律、维权或者实现社会正义的义务,完全推到普通民众那里,可能就是一些执法人员的失职。所以我希望每一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都更好地这个保护公民的这种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的这种维权,或者实现正义的这种行为,给他们提供坚强的法律保护。这样才能使正义真正地通过民众的实践活动,能够体现出来,能够得到保障。

   主持人:其实在全国开展的“三五”普法活动,也正是为了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法律是一个武器,怎么用它?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那么,今天是我们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作的《法律改变命运》系列节目的最后一集,那么在即将进入新年的时候,我们想对那些所有默默关注,并且支持中国法制建设的人说一句,祝你们有一个平安快乐的2001年。好了,感谢各位这几天来一直关注我们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作的《法律改变命运》系列节目,也感谢您参与我们今天的讨论,谢谢!明天同一时间,我们《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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