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小区车祸
几多纷争
2000年12月14日星期四
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范愉
主持人(张绍刚):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范教授,一般现在城市里面的很多老百姓,大家都住在一个相对集中的这种小区里面,而且很多人都有那种感觉,就是一进了小区,好像大都市的那种喧嚣,那种很乱的感觉,就离自己特别远了,就有一种回家的感觉。那么我们记者最近所调查的一个案例呢,却发现小区也并不是总是让人能感觉到温馨,有一位60多岁的大妈,恰恰是在自己一直生活的小区里面遭遇到了一场不幸。先来看一下记者的调查。
生活在居民小区,通常是安全和自在的,然而中国科学院的退休干部尹秀真女士,却在自家的小区内险些丧了命。事发半年前还外出旅游的她,如今在病榻上生命垂危,几乎丧失了对周围世界的感知能力。
尹秀真的大儿媳:“她认不出人来,再一个呢不会说话,大小便失禁,完全不能自理。”
尹秀真的二儿子:“等于是持续性植物状态。”
让尹女士遭受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这天上午10:00,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小区45号楼的尹女士在小区内行走,当她走到南二街北门附近,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突然驶来的白色小面包车撞倒在地。事发后,尹女士家属将已不省人事的尹女士送往北京天坛医院进行了颅脑手术。手术使尹女士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仍旧昏迷不醒。
尹秀真的二儿子:“当时是很惊讶的,当时觉得在小区里出了事,我当时想因为小区不可能出太大的事。因为在里头车速一般都比较慢,没想到撞得这么严重。”
撞伤尹女士的司机名叫李惠荣,是海淀区前八家村的村民。那天进入小区,据说是为海淀兰天花木公司送花,而中关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需要交钱才能进入。
目击人:“门口那门卫跟她(司机)要1块钱,开车的想逃避这1块钱,你知道吗?她想进来,结果以后呢,车站了一下,她没掏钱。”
当时的小区门卫辛某提供的书面材料说,车上没有小区证件,可司机说她家就住在小区内,于是就放车进去了。
目击者:“一踩油门,她就过来了。过来以后呢,她给老太太给撞了。”
车祸发生后,肇事司机垫付了4万元医药费,以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只委托了一名律师来处理此事。由于持续昏迷,5月17日,尹女士又被转到海军总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眼看着64岁的老人还要受这份儿罪,家属们内心十分难过。
二儿子:“撞之前,我母亲也是很健康的,退了休以后生活也不错,身体各方面都没问题,那么现在成了这样子。”
大儿子:“这事儿反正打击挺大的,以后怎么办呢?”
家属为尹女士伤情焦急的同时,也为小区内出了车祸该怎么解决而困惑。因为在这方面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处副处长李勤:“对于发生在小区,包括在林场、矿区、自建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社会公共车辆的事故,公安机关一般是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办法,对交通事故出具一个成因报告,配合单位或者当地的公安、治安部门进行处理。”
于是辖区交警就车祸出具了《事故成因分析书》,认为当事双方均未保证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这让尹女士家属气愤而不解。
二儿子:“我母亲无论如何不能在小区里被别人撞成这样子,还要跟肇事方负有同等的责任,这个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外来车辆或者是车辆进入小区,应该有这个注意的义务,注意小区居民行走,特别是老人和小孩的行走啊,保证他们自由自在在小区里头生活、行走的这种义务。”
尹女士的家属认为,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肇事司机李惠荣的代理律师却不这么看。
肇事司机李惠荣的代理律师:“如果老太太她要走道儿,东西南北看,这事儿也避免了,所以为什么说双方都没注意呢?”
记者:“您认为肇事司机应该负多大责任呢?”
代理律师:“我认为是对等的责任。”
由于成因分析书只是一份,技术性鉴定材料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而且尹女士的家属对其分析结论也并不认同。此外尹女士家属还认为,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每月收取3元的保安费,也有义务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小区对外来车辆疏于管理,也是尹女士被撞的原因之一。
中关村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培林:“我这3块钱呢,并不是人身保险费或人身保障费,它是付给保安的一些费用,这费用是远远不够的。”
原来中关村小区是旧式居民区,还不属于完全的物业管理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觉得在安全管理上他们已经尽到了相应职责。而规范小区对外来车辆又是如何管理的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
某小区保安管理人员:“车辆到入口这块儿,先是停车,然后我们警卫进行登记,登完记以后发一个临时出入证,然后呢等车走了以后,在出口那儿把证儿收回来,然后也进行登记。”
记者:“在这儿对外来车辆收钱吗?”
某小区保安管理人员:“在这儿不收钱。”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规范小区对外来车辆都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并设有慢行标志。而在中关村小区,我们却没有看到这些。那么这起车祸,到底该由谁负责呢?尹女士家属决定上法院去讨个公道。由于肇事司机李惠荣拒不露面,尹女士的家属后来只好找到她的雇佣单位海淀兰天花木公司,要求公司与李惠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被推上被告席的还有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尹女士的家属要求3被告偿付尹女士的医疗费101000多元。2000年9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被告争论的焦点,仍旧是这起车祸究竟该由谁负责?尤其是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儿子:“门卫对这个肇事司机进行了阻拦,也进行了盘查,但却是错误地认为或者说听信了肇事司机的这个谎言,觉得是小区的居民,就放她进去了。由于他的这种过错,直接引发了把我母亲撞倒。”
中关村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培林:“我负了责任,我已经拦截她了,她停下了。如果我不拦截,可能这事故造成的损失就更大。”
原被告双方分歧很大,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几个月来,尹女士家属的心思全花在两件事上,一件是尹女士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另一件事是这场费心劳神的官司会是什么结果?11月9日,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尹女士家属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肇事司机李惠荣在开车驶入小区非公共道路时,没有积极注意行人安全,应对车祸负全部责任,判决其雇佣单位海淀兰天花木公司赔偿尹秀真医疗费101495元。中科院行政管理局对外来车辆管理不力是造成车祸的间接原因,判决其退还尹女士1年的小区保安费36元。
主持人:范教授,我不知道在这个案子里面有一个环节,您是不是特别注意到了,就是在小区里面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在一般的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所参与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会这样?
范愉:咱们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都专门对道路的定义作了一个准确的界定。那么这个道路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通行的社会车辆,通行的等这样的道路,那么实际上就把这个道路概念以外的其它的地区,比如像小区、学校、校园内等等就排除在外了。
主持人:所以一旦在小区或者是校园里面发生了一些交通意外,那么我们的公安机关参与的程度,就是要出具一个叫事故成因的这么一个分析报告,然后有了这么一个分析报告之后,再往下应该怎么处理?
范愉:“那么我们说的这种小区、校园的交通事故出来以后,究竟怎么处理,实际上目前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个东西进行特定的规定规范。那么一般我们通常的惯例呢,就是如果是轻微的事故,就由他们内部自治,比如说保安或者学校的管理部门出来作一些调解等等。但是这种重大的事故出现了之后,那么我个人的看法,是公安机关必须介入。但是它(这起事故)的问题在哪儿呢?就是说你不应该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这里面的原则来进行责任的划分。比如像我们片中的这个成因报告中,它讲到行人和车辆都没有履行注意责任,都没有保障安全。实际上这是一个《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行人和车辆在公路上行走或运行的时候作的规定,就是在一般的道路上,大家应该遵循的原则。但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小区,也就是在自己的家门口行走的时候,你要求他履行这样的义务,这种要求根本就是办不到的,是过高的。如果你比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或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时候,你应该比照什么呢?就是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也就是行人这一类的车道,也就是不是它自己的车道,借用他人车道的时候,这样的原则。那么这时候呢,机动车就履行着无条件地注意义务。
主持人:应该给所有的司机朋友一个提示,就是不管是有没有这个限速的标志,只要是你进了小区,只要你进了校园,只要是你进入人口密度比较大的这些地区的时候,你一定要限度行驶,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我们看到最后没有对司机本人进行具体金额的这种赔偿要求,而最后的判决结果是由司机所在的单位来进行赔偿,这是为什么?
范愉:按照她(司机)和她所在的公司形成的这种劳务合同关系,那么雇员在进行职务劳动的时候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理应由他的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肇事者不在,或者无力赔偿这些损失的时候,那么就由他的雇佣单位,他的所在单位来承担连带责任。
主持人:那紧接着一个问题就是小区,小区的责任也是整个这个案子里面双方争论比较大的一个焦点。小区负责人一直在说,自己没有什么责任,我已经进行了我尽可能的管理。而伤者的家属一直所说到的,就是我每个月都会给你交3块钱,那么你就应该负责我的人身安全。
范愉:物业公司和住在这儿的业主,或者住户之间的关系,应该有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合同关系。但是在本案中,因为它是一个老式小区,首先这个小区实际上跟这个业主之间并没有订立一个特定的合同,也没有作什么特定的权利义务约定。所以说,明确的法律规范或者合同的依据,在这里面都没有。那么就要看这个保安,就是门卫,在这司机肇事的前因后果中有没有一些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因为这个案子中间呢,小区内的保安制度比较混乱,整个制度不是特别健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小区的管理中确实存在着瑕疵、疏漏的地方,所以法院认为他(保安)有间接责任,但是间接责任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只是退还了36元的保安费。
主持人:我就想以前我们在说家的时候,就是头顶上屋檐下的这几十平米,但是到了现在都市的人,在谈到家的概念之后,除了那几十平米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社区概念。所以我想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每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者,在制定具体的法规、细则和条例的时候,除了想到要给每一个住户提供健康、舒适的环境,更重要的是我们怎么样能给大家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感谢您收看我们今天的节目,也感谢范教授参与现场讨论,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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