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周末反馈版
2000年12月10日星期日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您现在收看的是《今日说法》周末反馈版节目。在本周观众反馈来的信息里面,我们发现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我们12月3号那天播出的一起假田震的事件。今年6月份,山西沁水县突然盛传一个消息,当地电影院花重金聘请了著名歌手田震来举办演唱会。一时间啊,高达180元一张的演唱会门票被抢购一空。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一场骗局,直到演唱会结束以后,有人到公安机关举报,人们才知道原来在演唱会上他们见到的田震实际上是电影院经理王国梁和当地一个无业人员赵亮花了5000块钱聘请来的冒充者。公安机关以涉赚诈骗罪依法逮捕了他们。当时冒充田震的女歌手,她的真名叫刘畅,因为直到上台演出以前啊,她都以为自己是来沁水参加一个模仿秀的,所以对于自己被逮捕她是一肚子的委屈。
刘畅:“报幕员就开始说,咱们国家的一级演员田震到场,当时,我就,我就蒙了。”
主持人: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是刘畅冒充了田震完成了整场演出。如果按她所说,她自己并没有参与诈骗,而且她自己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的话,那么她到底应不应该为这项罪刑负责?有些观众写信来说,她当时演出是纯属救场,迫不得已,因此情有可原。有的观众说不管有什么理由,毕竟最后这个诈骗活动能够成功,她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因此罪责难逃。所以我们来看一下法院对于这个案件最后是给了一个什么样的说法。
今年11月14号,山西沁水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的主谋赵亮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3000元。同谋沁水电影院经理王国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处罚金3000元,而田震的冒充者刘畅呢,虽然没有参与策划诈骗,但在上台演出时她已经知道自己在参与诈骗活动,却仍然坚持假冒他人演出,共同诈骗的故意已经非常明显了,因此,法院判决刘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2000元。判决之后,我们的记者见到了刘畅。
刘畅:“我为什么不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我就不说一下我不是田震,我当时那种心情就觉得好像大家都是一个文艺圈的,我不想那么伤害别人。”
此时此刻的刘畅啊,对自己事后没有去举报感到十分后悔,而更让她痛苦的是将有1年的时间她不能好好地唱歌了。
刘畅:“现在也习惯了,就是这样。
(刘畅的演唱)‘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无法停止我内心的狂热,对未来的执著’。”
这个案子结束以后,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真正的田震,不过,田震对于这个刘畅被判决的情况不愿意多说什么,她只是想通过我们的节目告诉山西沁水的观众,她会去看望那些因为受骗而伤心失望的观众们。
田震:“在这里我想,演出费那是次要的,我都可以不计较,我希望能不单是在这个沁水影院是吧,我希望也能够找到一个更大的场地,如果没有大的场地我们都可以在露天,有一个更大的一个广场,有更多的人,我希望想见到更多的乐迷。”
主持人:前两天啊,浙江义乌一位观众给我们寄来了一个这样带耳机的小东西,他说这种东西叫窃听器,在当地的小摊上随处可见,而且卖得是非常火,不过他说这个东西根本就不管用。因此寄过来想问我们一下,这个东西算不算假货,如果说是真的窃听器,那么买卖它的行为是不是违法?非常凑巧,前不久啊,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的民警们在日常的巡查当中,竟然在北京的街头也发现了这样的窃听器,因此我们的记者跟随公安人员进行了一次暗访。
这是北京市一条著名的商业街。
推销者:“窃听器,窃听器,隔墙50米,不隔墙100米都能听得到。”
记者:“真的窃听器?”
推销者:“真的。”
主持人:没想到刚刚走到街口,就有人上来推销。
记者:“是不是那种间谍用的?”
推销者:“不是,这是新科技,刚出的。”
记者:“新科技?”
推销者:“对,搞间谍的那个你得放别人家,这个放在你自己身上就可以听见了,戴呀,耳机,戴呀。”
主持人:竟然还主动让我们试用。
记者:“听什么呀?”
推销者:“听我站远处跟你说话呀。”
主持人:为了说明这个窃听器的效果啊,她一口气跑出了30多米远。
推销者:“听见了吗?”
主持人:不过,她的喊声不用窃听器也能听得一清二楚。我们来听听她传授的这种“隔墙有耳”的招术。
推销者:“在你们家隔着墙的时候,你对着墙就行了,对着他家就听他家。”
记者:“那听人家什么呀?”
推销者:“就听……听什么,哈哈。”
记者:“你笑什么呀?”
推销者:“听人说话,你都能听得见。”
记者:“那你天天拿这个听喽?”
推销者:“哎哟,我的天,你真逗。”
记者:“不是说,它这不是违法的吗?”
推销者:“这就是不让卖,谁敢拿出来,你看我都藏起来,藏这里边。”
主持人:原来是早有防备,这样即使被查也损失不了什么,胆子可真不小。我们发现周围有很多像她这样叫卖的人,难道他们都不怕被查吗?
推销者:“偷着卖呗,不卖?不卖没办法,这不是,越危险的东西越挣钱嘛。”
主持人:还别说,这10块钱一个的窃听器销路还真不错,我们暗访的这会儿工夫,就有四五个人买走了。不过问他们买这个回去干什么,却没有人愿意说。在暗访当中,我们的记者了解到,这些小商贩呢只不过是窃听器的零售商,实际上在北京呢还隐藏着一个批发窃听器的窝点。因此,经过几天的巡查,11月27号那一天,公安人员在市区的一家市场里挖出了这个窝点。
民警:“不许动,不许动。”
主持人:我们现在看见被抓住的这个就是批发商王珍华,这一次共查获了这种所谓的窃听器3000多件,都是浙江义乌一家地下电器厂生产的。王珍华以每个3块8的价格批发给零售商,而自己进货的价格也不过是一两块钱。来听一听他是怎么描述自己的产品的?
批发商王珍华:“不是窃听器,是助听器,一般窃听不到,什么东西也窃听不到。”
民警:“那为什么当窃听器卖?”
王珍华:“现在很多人喜欢听人闲事,所以(说是窃听器)就好卖。”
目前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过这样一个小小的东西涉及的法律问题还真不少,我们来看这个包装上的广告语:‘本产品可以用来对那些喜欢讲谎话,喜欢在背后说人闲话的人进行24小时的跟踪’,如果是这样的话,法律当中对于中国公民的隐私权保护岂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不仅如此,在这上面还公然写着‘这个产品对于那些今后长大想做间谍的小孩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我想再给它加上一条,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所以看来不管是买是卖,不管你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是违法。
主持人:除了节目开头提到的假田震之外,12月6号那一期节目当中的陕西省凤翔县农民樊忠虎也很引人关注。他想为自己生产的馒头注册一个“改改”的商标,但是因为“改改”这个词呢在当地是嘲弄和贬低他人的字眼儿,因此工商局不给他注册。一气之下,樊忠虎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樊改改,不过即便是这样,工商局最终还是没有给他注册“改改”这个商标。那么观众对于这件事情到底怎么看呢?很多人给我们发来了电子邮件,提出他们的看法,截至目前,我们共收到了观众反馈的信息512条,其中支持和同情樊改改的有318条,占总数的62%,而反对樊改改注册“改改”这个商标的有194条,占总数的38%。我们呢也采访了其中的一些观众。
付世德,一个法律工作者,他认为注册“改改”这个商标确实有损公益,但对工商局的做法呢,他也有一些看法。
观众付世德:“我觉得他们应当做更细致的工作,最起码应当在他们的处理决定当中有更充分的论述,而不能够就泛泛地就这样一说。由于我们这个法规里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你的行为就是违反这个规定的,它如果认为它这(样处理)是有道理的,它应该有更加详细的一种表述,让人看了以后心服口服,这样才更合适一点。”
这位是范敏刚,是在北京当厨师的凤翔人,他很支持樊改改注册商标。
观众范敏刚:“既然(当地)有开发了,如果对我们有意义的话,应该鼓励他们去干这件事,不应该在这上面,就是说,为某一些地方上的方言卡住这件事不让发展,这也许对我们(当地)经济(发展)是一种障碍吧。”
其实以前类似的纠纷和案件并不少,它给我们的商家提了个醒,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除了要注意创意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社会公德。
主持人:我们《今日说法》栏目将从今天起在我们的网站上开设一个免费的寻亲热线,这个热线一方面是用来帮助那些(走失亲人的)家庭寻找他们走失的亲人,二来也是为了帮助一些流离失所的老人或是儿童。比方说,这位叫李兰的老人,今年8月份,我们《今日说法》的记者就是在这个(北京市)劲松小区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每天都靠捡食垃圾为生,而到了晚上,也就睡在这个墙根儿下。
记者:“那您家里有孩子吗?”
李兰:“有啊。”
记者:“有孩子啊,儿子还是闺女呀?”
李兰:“闺女儿子都有。”
不过老人根本就说不清自己儿女的名字,也说不清楚自己的家在哪儿,而且在老人身上呢也发现不了任何可以证明她身份的东西。
记者:“您愿意回去吗?”
李兰:“愿意回去。”
为了帮助老人回忆,我们的记者只好去查阅北京市的人口登记,结果查了一整天,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老人的资料。由于线索的局限,目前栏目组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仍在继续帮助老人寻找自己的家。
这期节目在观众当中引起了很大反响,我们也接到了很多走失亲人的家庭寄来的资料,希望我们(也)能帮他们一把,尽管我们的帮助也许并不能一定让他们回到家里,但是至少会给他们很多希望。比如这姐弟俩,就是在我们媒体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母亲。
女儿:“妈。”
儿子:“妈。”
为了寻找母亲,他们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
女儿:“妈,你还认识我吗?”
据发现老人的民警说,当时发现她的时候老人趴在候车室的地上,而且经医生检查,老人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几乎和正常人无法交流。也许是儿子的手让母亲感受到了什么,老人终于叫出了儿子的名字。
老人:“长明,长明。”
儿子:“妈。”
这种全家团圆的场面,可能是每一个走失亲人的家庭最大的梦想,而正是为了帮助这些家庭实现这样一个梦想,所以我们《今日说法》栏目也决定从今天起在我们的网站上开设这条免费的寻亲热线,如果您需要我们帮助寻找亲人的话,您可以把您走失亲人的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或是信件的方式寄给我们。不过在这条热线上我们绝对不是仅仅刊登那些寻人的信息,同时,您在身边发现了这样走失需要帮助的人,您也可以把他们的详细资料寄给我们。当然资料包括他们的照片,他们的一些基本特征以及走失的时间等等,总之,资料越详细,您得到的帮助可能就越多。
以前很多观众写信来说,希望我们《今日说法》把以前播出的节目内容汇编成一本书出版,现在有个好消息告诉您,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今日说法》丛书将在不久以后和您见面,我们将在下一期的反馈版节目里面把这套丛书的具体内容向您做一个介绍。好了,请您相信您所关注的就是我们关注的,感谢您收看《今日说法》周末反馈版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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