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5)》——我要上学
2000年12月1日星期五
嘉宾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主持人(肖晓琳):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本期《今日说法》。那么在今天节目里,我们的主人公叫小增,他是河北省迁西县长城脚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别看他才小小的年纪,却已经跟法律打起了交道。好,欢迎您继续收看本栏目和中国法学会联合推出的系列节目《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
这个孩子叫梁广增,村里人都叫他小增。这天早上,他早早就起床了,因为今天他要到20里外的镇上去上学。从家到学校要走近两个小时,可小增说这算不上什么,因为对他来讲,能够踏上这条上学的路,实在太不容易了。
小曾:“我爸说你考上就让你上,你考不上就不让你上。我说中啊,结果考上了,我爸又不让了。”
事情要从放暑假说起,13岁的小增今年小学毕业了,他知道自己毕业考试的成绩不错,于是假期里高高兴兴在家等着上初中的通知书。8月末的时候,通知书盼来了,小增开始做新学期上学的准备,可这时父亲却突然决定,不让他继续念书了。
小增的父亲:“我不愿意我儿子上学,有一线希望不上学,仍然不让他上学。”
小增:“不让我上学不中,我跟他说理,就吵起来了,他给我一个大嘴巴。”
父亲的这个决定,对于渴望着上学的小增来说,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父子二人大吵起来,小增为此几天没有和父亲说话。转眼间,9月份开学的日子到了,这时想去上学的小增,却拿不出钱交学杂费和书本费,他只能拿着通知书找到了校长。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校长刘连举:“他说明了他这种情况,于是我们就派了两名老师,到他们家做了第一次思想工作,把《义务教育法》这些法律知识,对他父母进行了讲解,第一次效果不大。”
老师们没能使小增的父亲回心转意,这时学校已经开始上课了,小增默默地跑到学校,看着校园里的同学们,他心里是那么难受。小增的父亲是由于什么原因,不让儿子念书呢?难道是家里困难供不起他吗?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校长刘连举:“初中学生杂费每学期40元,没有学费,学习用具以及书本一年200多元。”
小增的父亲:“一年也收入万八千的没问题,盖了3间房,又买了所有的家具,旁人有啥咱们都有啥,供个孩子上学得说是供得起,反正我是不愿意他上。”
小增:“他说让我在家捡矿石,好挣钱说媳妇盖房子。我琢磨着,学都不让我上,别说说媳妇盖房子了。”
日子过得好了,父亲认为挣钱比上学更重要。小增所在的村叫榆木岭,属于河北省迁西县管辖,这里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在村庄四周围的山下,含有丰富的金矿,孩子们经常去捡矿石,一年下来也能挣上一笔可观的收入。于是父亲希望小增现在就开始挣钱。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校长刘连举:“我们大队这儿来讲,比方说从我们当地捡点矿石,一年也能挣四五千的,如果要捡4年5年,能挣好几万块钱。”
可小增却觉得,要想将来过上富裕的日子,只有现在好好读书,长大了才有机会。
小增:“读书能让人懂得知识,有了知识之后,可以挣钱,挣很多的钱。”
铁了心要读书的小增真的想不出,有谁能帮助他。终于,他决定鼓起勇气去找镇长。
小增:“我就上镇里了,我就说,我想上学,我爸不让。”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书记韩顺宏:“说这个孩子想上学,家里为什么不供?咱们调查了解一下。镇里的同志又上村里,找到家长又做这方面工作,家长思想还是不通。”
回家后的小增,天天到村口去,终于等到镇里的干部来了。三番五次,却始终没能说服父亲,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上学的事还是没有着落。倔强的小增在家里偷偷哭了好几次,他是多么想再背上书包去上学。
小增:“反正都得上学,那我也得学知识,我爸不让上,我也得上啊。”
父亲的态度如此强硬,小增念书的想法也很坚决,这时镇上的干部又和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希望援助中心的律师能够帮助小增。
河北省迁西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于桂新律师:“我们问他你知道不知道咱们国家有个《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他说法不法的,我不管,说我的孩子,我就是不让上学。我们就说那你违法了,有关部门得管哪。他就说那我就等着你们用法律制裁我了。”
对于这个既不懂法,又不重视孩子读书的父亲,律师们决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小增读书的权利。
于桂新律师:“与县法院联系,这个孩子上学的费用,孩子的父亲是全部都不管,告孩子的父亲也是可以的。”
怎么也没想到,不让儿子读书会有可能惹上官司,小增的父亲向律师了解了有关法律之后,终于明白如果自己被告上法庭是必输无疑。在法律面前,他只好同意儿子去上学了。得知这个消息,小增是那么高兴,他又可以回到学校,又可以和老师同学们在一起了。
学生:“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初一(4)班班主任田金凤:“跟别的同学来比较,他是非常好问,而且说有不懂的他就问,非常好问,在学习上也挺扎实。”
看到小增在校园里跑来跑去快乐的身影,校长感慨地说,其实村里还有许多和小增一样大的孩子也已经失学,天天去捡矿石。
记者:“几岁了?”
失学的孩子:“11岁。”
记者:“你爸妈知道你来捡矿石吗?”
失学的孩子:“知道,都给我爸他们。有时捡10来斤,有时捡一袋。都黑间半夜也捡,等到11点12点1点才回来,黑间。”
矿区警卫:“光小孩每天都有吧,最小的都这么大,十三四岁,十二三岁,都是捡点矿石,挣上10块、20块的。”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校长刘连举:“跟你这么说吧,现在我们庄上净是不上学的孩子,有好几十。你说这想法是不是他们跟我想的一样,不但老的不愿意孩子上学,而且孩子也不愿上学,他都为了挣钱。”
榆木岭村位于长城脚下群山之中,共有400多户人家,村里人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
河北省迁西县榆木岭村村支书刘海:“我们这儿主要依靠黄金,存款最多的有到三四百万块钱的,有几十万块钱的,正常的四五万块钱,两三万块钱的得说这都是普通的了。”
从村支书那还了解到,村里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约有200来个,但去年到今年这一年,已有30多个孩子不上学了,家长们对此听之任之,学校为此深感忧虑。
失学的孩子:“他们现在都在山上呢,也懒得上学,都在山上捡矿石。”
失学的孩子:“他们都不念了,我也懒得念了。”
家长:“你自己要实在说是我不想上学,我愿意挣钱,在我们的说服教育下你不听,我们就没办法。”
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中学校长刘连举:“这个地方经济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富裕,但是就是支持子女上学这种欲望却不太强,所以说令我们很担忧。”
小增已经在法律的援助下重返校园,当地县教育部门告诉我们,他们将尽快采取有效的办法,做通失学孩子的家长工作,使捡矿石的那些孩子们也能继续读书。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是由中国法学会推荐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佟丽华主任,您好,佟主任。那么这几年的确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就说农村的日子已经开始富裕了,可是富裕以后的农民,却觉得读书无用,就像这个小增的父亲说的,读书是为了让孩子过上好日子,可是如果现在孩子就去挣钱,就能过上好日子了,那又为什么一定要读书呢?
佟丽华:我认为这个小增的父亲实际上算的是一笔糊涂账,为什么说是一笔糊涂账呢?实际上《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就明确确定了,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要保证让孩子在未成年时期,能够享有休息娱乐的权利;另外一方面要保障他得以接受教育,使他长为成年人以后能够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是就是在实际生活中,要避免走两个错误的极端,一方面就是在他是孩子的时候,只让他接受教育,而不重视他休息娱乐这样一种权利;另外一点就是纵容溺爱孩子,不让他接受教育,也就说儿童的这种权利和利益,并不仅在于金钱,而是他的幸福、他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是这样。就拿这个案子来说,他的父亲可能就是走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极端,也就说,现在这个矿山还存在,可以去捡矿石,一年挣那么几千块钱。可是5年、10年以后,这个矿石捡没了怎么办?矿石本身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那么这种情况下,从这个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将来的社会生活,不论是你在农村务农,还是进城打工,都需要有接受教育这样一种背景,有良好的这样的素质,如果不然的话,在这种激烈的社会竞争面前,你可能就是说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保障。那么从这个情况来说,小增的父亲只是算了眼前的账。
主持人:这个利益还只是个眼前的利益,还不是个长远的利益。那么话说回来,尤其对于农村父母来说,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那么我替他怎么安排是我的事情,他就是不认可这个法律职责,你又拿他怎么办呢?
佟丽华:孩子接受教育,这涉及到整个民族的素质,涉及到这个国家将来能否长远地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把这个接受义务教育确定为一种法定的义务,像这个案子来说,小增是愿意去上学,即使孩子不愿意去上学,你都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他去上学,这是监护人的一个法律职责。如果父母违反了这些法律的话,要由乡、镇的人民政府来采取有效的措施。比如说,可以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让监护人送孩子去学校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另外,如果经教育还不改正的话,那么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可以对监护人处以罚款,如果处以罚款还不送子女去学校接受教育怎么办?他们也有权利代理这些孩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些监护人必须履行法定的职责。
主持人:那通过我们今天的讨论,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农村要想持续稳定地发展,要靠农民素质的提高,这就要让农村的孩子们,去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
佟丽华:是这样,所以说我们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监护人以及政府的行为,来保证这些孩子能够确实接受,得了这种九年制的义务教育。
主持人:观众朋友,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看到小增已经高高兴兴地背起书包重返校园了。那么在前几天的节目里呢,我们看到严德勤又重新开始做起他的桃园梦,肖立纯又踏进了她公婆的家门,通过这几天的故事,我们可以感受到农村这块充满希望的田野,在法律阳光的普照下,焕发出了勃勃生机。那么在明年我们还将和中国法学会一起,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到那时候,我们将向您讲述更多的农民的故事。好,感谢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佟主任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明天同一时段,《今日说法》节目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