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4)》
——面对不合理的负担
2000年11月30日星期四
嘉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
阚珂
主持人:(肖晓琳)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今天还是先来让我们认识一下本期节目的主人公高军广,高军广是湖北枣阳的一个普通农民。身为一个农民的他,平常很少有机会和干部们打交道,但是有一天他和镇领导面对面地坐到了一起,地点是在法庭上。好,观众朋友,欢迎您继续收看本栏目和中国法学会联合推出的系列节目《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
今年4月,高军广和另一位农民一起,作为28户农民的代理人,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将他们所在的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政府告上了法庭。50多岁的高军广当过兵,也当过村组干部,与镇政府打官司还是第一次。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村民高军广:“当时也有人说,你和政府打官司能打赢吗?你能推翻政府吗?我们当时也就说,不是推翻政府,因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它没有履行法律职责,所以我们按法律程序办事,就是输了,我们也心甘情愿。”
1999年,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的村民们从村干部那里得知,他们1999年承担的农民负担款是每亩190元。
高军广:“我们觉得高了,而且和我们实际农民收入情况也差得太远。”
村民们知道,自己种了田,有了收成,除了要交税金,要交公粮,还要承担村里和镇里的一些费用,还要承担叫做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劳务。对于这些法律规定的任务,他们认为应该缴纳。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村民尹增保:“按国家规定,该交多少就交多少。”
但是村民认为,每亩190元的任务里,肯定有超出国家规定的不合理负担。荣光村所在的枣阳市属于鄂西北的贫困地区,去年村里又遭了灾,每亩190元的负担,对村民来说太重了。老高一家有10多亩地,去年一年的收成除去交税金,交公粮,就只剩下2000多元。如果按每亩190元来算,他就几乎剩不下多少钱了。尹增保也算了笔账,如果按每亩190元来承担费用,他干了1年就只剩下不到1000元了。
尹增保:“这样那样摊下来,搞得农民种不成地了,种不起了。”
高军广:“我认为你这样搞,农民是不会依的。”
村民们怀疑荣光村每亩190元的负担经过了层层加码,他们先是找到了村里。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支书:“上级要多少,我们按多少负担,我们村里不加一分。作为村民来说,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到自己的义务。”
后来,农民又找到了镇里。
高军广:“不让问,问也不说。”
搞清楚自己到底该承担多少费用成了村民们的当务之急。高军广和村民们一起到枣阳市各个政府部门跑了一大圈,最后找到了枣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在这里,他们查到了市里给太平镇下达的任务。
湖北省枣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市减负办核准的,市政府批准的,太平镇1999年农民负担是10项,总额是922.09万元,按亩平摊就是106.21元。”
农民们一直怀疑的事终于被证实了。原来,在枣阳市给太平镇核准的每亩106.21元的基础上,镇、办事处、村3级增加了这些内容。韩岗办事处加收了每亩11元的特产税,荣光村和韩岗办事处加收了每亩37.99元的共同生产费,韩岗办事处加收了每亩32.2元的“两工”以资代劳费,村里又加收了每亩2.8元的教育集资费。荣光村每亩106.21元的农民负担款就是这样层层加码,变成了每亩190元。从106.21元到190元,荣光村的村民每亩被多收了将近84元。高军广一家有10来亩地,他家就被多收了1000多元。尹增保一家有16亩地,他家共被多收了1300多元。这些额外的负担对还不富裕的村民确实太沉重了。村民们希望能按市里定的每亩106.21元来缴纳费用。
高军广:“按村委会组织法,农民有权拒绝这个事。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13号文件也说,多收的负担农民可以拒付。”
然而,村民们的这一要求却被拒绝了。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支书:“上面要多少,我们按多少收。”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村民袁光明:“我们又找镇政府,镇政府那里始终得不到答复。”
村里和镇上都坚持要农民按他们定的每亩190元来缴纳费用。这时,村民们面临着一个难题,怎样才能制止村里和镇上多收农民负担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呢?老高和村民们为此商量了好几天,最后他们拿定了主意。
高军广:“最后就说委托老袁和我起诉,就这样。”
袁光明:“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只有在法律上说说,看是政府对,
还是我们对。”
2000年4月,荣光村的28户农民簇拥着他们推选的代理人高军广和袁光明来到了枣阳市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太平镇政府退还多收农民负担的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袁光明:“心情特别紧张,就想到法律到底能不能为老百姓说话。”
尹增保:“打官司的前几天都没合眼,就怕这官司打不赢。”
村民尹增保在告了镇政府后想过要是为此受到打击报复,他准备全家都搬走。老高的妻子和11岁的女儿也很为老高和镇上打官司而担心,但是高军广自己却很坦然。
高军广:“我现在就不担心,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今年5月,枣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荣光村28户农民状告太平镇政府多收农民负担的行政诉讼案。荣光村的村民把旁听席挤得满满的,高军广和袁光明坐在原告代理人席上,坐在两位农民对面的是太平镇韩岗办事处的乔书记。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韩岗办事处主任乔兴明:“也可能输也可能赢。”
袁光明:“在面情上和乔书记打官司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一想,还是应该把这个事通过法律和乔书记当面说清楚。”
湖北省枣阳县法院行政庭耿庭长:“庭审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就是要针对太平镇政府做出按每亩190元收取农民费用是否合法做出审查。”
在法庭上,高军广和袁光明一再提出镇里和村里多收农民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高军广:“办事处的乔书记是无言以对。”
这时,在旁听席上一直忐忑不安的村民们慢慢心里有了谱,这场官司应该能赢。
记者:“你估计他们官司能打赢吗?”
高军广的妻子:“实事求是的话肯定要赢,只要不偏,法律是公正的。”
对于这场官司的结果,作为被告的镇政府心里很有数。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镇长刘学成:“群众不合理负担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像办事处加的行政管理费,对特产税的平摊是不合理的,对农村‘两工’的操作可能也是增加群众现实负担的问题,这场官司肯定是要输的。”
今年8月,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开庭对这起农民状告镇政府的官司作出了裁定。
耿庭长:“被告太平镇人民政府按大包干的方式要求原告按亩平承担费用190元没有法律依据,本院就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对这一案件作出了判决,一、撤销被告太平镇政府要求原告1999年每亩缴纳190元费用的行政决定,二、太平镇人民政府按每亩106.21收缴原告1999年应承担的费用,28户农民终于赢了这场和镇政府打的官司。赢了官司的农民们破例下了馆子,还喝了酒表示庆祝。
尹增保:“唉,心里是特别舒服,共产党就是法大。”
28户农民赢了官司,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在高兴之余,他们却忽略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按每亩106.21元应该缴纳的合理负担,他们还没有缴齐。经过镇、村干部反复做工作,村民们承诺要尽快把1999年的合理负担款交齐。秋播季节到了,荣光村的村民们都在地里忙碌着,他们期盼着明年的好收成。而对于今年的负担,他们心里已经有了底,村里的公开墙上写清楚了,今年的负担降到了每亩98元。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的副主任,阚珂。阚主任,欢迎您来到我们演播室。在这个官司当中,镇政府最后是败诉,农民胜诉。那么镇政府为什么会败诉?
阚珂:现在的《农业法》,国务院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农业特产税和农村的“两工”,也就是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不得按人口、按户数、按亩数来平均分摊。农业特产税应该是据实征收,不应该对那些没有从事农业特产经营生产和没有农业特产收入的农民去征收农业特产税。农村的“两工”(农村义务和积累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应该是以资代劳,应该是以劳为主。有的村民他要求或者他自愿以资代劳的要经过法律程序批准才可以。再有就是镇政府把一些其它的费用也加给了农民,比如说政府的行政的费用。政府行政经费不足,但是不能用农民的负担来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我想解决行政经费不足的办法,一个是应该减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二是节约,减少费用,包括一些不必要的请客等等,这样才能够把农民的负担真正地减下来。
主持人:在我们为这28户农民胜诉感到高兴的时候,还有一点小小的遗憾,就是我们的记者在临走的时候发现这28户农民他们去年该交的那些106元的负担还没有交齐,不知道阚主任您注意到这个没有?
阚珂:我注意到了。这里应该就要区分开农民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也应该履行他的法定的义务,这样才能够使农村的工作正常进行,乡里的、公助的、民办公助的事业才能够正常进行。所以这样法定的义务,农民是必须严格地、积极地履行。
主持人:在这里我们还想提醒一下我们的农民朋友,在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还不要忘记了去履行法律所规定给你的义务。只有这样,我们的农村经济才能够壮大,我们的个人生活也才能更加美好。好,感谢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阚主任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明天同一时间欢迎继续收看本栏目和中国法学会联合推出的系列节目《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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