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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today 今日说法  Leg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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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发票的版权官司 

 2000114星期六

 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教授 郑成思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欢迎您进入本期《今日说法》节目,参与我们今天节目的讨论。郑教授您好,发票这个东西是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但是经常会有一些不法的商人或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发票来做一些小的手脚来偷税或者是漏税。现在我手里拿的这两张发票,一个就是普通发票,一个就是裁剪式的发票。那么看来这个裁剪式发票的确设计得非常巧妙,你把这个数字剪下来之后,必须跟上面填写的数字相一致,这张发票才有效,从而避免了人们在这个数字上面做手脚,改动。但是这个新设计出来的发票却又带来了一场纠纷和官司,我们来看一下记者带来的报道。

   像这样的裁剪发票,湖南省岳阳市地税局已经使用多年,大约每年要印制发行两万多本。如今,岳阳市国税局的退休干部周槐庭坚持认为裁剪发票是他设计的,应该收取相应的版权费,并因此和岳阳市地税局打起了官司。事情还是从裁剪发票的设计说起, 80年代初,老周在税务局担任稽查大队队长兼监察室主任,负责查处偷税漏税案件。

   周槐庭:“我发现大量的个体户都是利用发票隐瞒收入,偷税漏税。”

   据老周介绍,当时这种案子接得相当多,最大的一起偷税漏税金额高达1000万元。这引起了老周和他的同事们的重视。

   周槐庭:“这时候我就更加考虑这个事,再加上我原来的想法,这非要弄清楚不可。 1988年我就重新把裁剪发票设计出来。”

   这就是老周设计的裁剪发票票样,这种发票多了裁剪功能,开票人要在裁剪区内裁剪出发票联所标明的数额,这样收付双方就不能随意扩大发票金额,减少了因为虚开发票造成的税款流失现象。后来这个票样还被老周收入了他主编的《发票管理与检查》一书中。发票设计出来之后,首先面临的是试制问题,因为国家在发票的设计印刷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

   岳阳市地税局局长远大明:“按照财政部的文件《关于发票的管理办法》,发票的设计印刷都应该由税务部门统一管理。它的印刷还要由税务部门指定专业的印刷厂印刷。”

   印刷发票的手续相当严格,按照规定,需要经过5个部门的批准。为此,老周专门请示了领导,经同意,他开始以税务局的名义在印刷厂试制裁剪发票。经过多次修改,终于将手稿票样制成了印刷票样,1990年开始在岳阳市南北郊3区的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中试行个体工商业裁剪发票。

   周槐庭:“结果一用了……,特别在我们这里的北区,他们试验以后效果很好,大概1个季度就为国家挽回了损失40多万。”

   由于裁剪发票所具有的优越功能,1992年湖南省税务局将其收录于发票样本中,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并收到了良好效果。老周也以此为荣,觉得自己辛苦了半辈子也算是为国家税收工作作出了贡献。在这之后,老周从税务局退休,在家安享晚年。谁料到,到了1997年,裁剪发票已经使用了近5年的时候,竟会因为这个发生了纠纷。

   远大明:“1997年的时候,那时我到地方税务局来的时间不久,刚来了3年时间,周槐庭的儿子还有一个律师到我家里找到我,拿着那个版权证书找我提出说,这个发票版权是属于他父亲的。”

   原来老周1996年专门到了湖南省版权局,以个人名义为裁剪发票票样申请版权登记。1997年,他获得了版权证书。有了版权证书,老周认为国家已经承认裁剪发票是他设计的,税务机关印刷、使用裁剪发票必须事先征得他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版权费。

   岳阳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科科长李科长:“他就具体地提出来,他说这是省里面给我下发的著作权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每印一本票要收一毛钱的版权费。”

   周槐庭的儿子:“按照版权部门的意见,一个作品你引用了其中的10%以上,如果不打招呼,如果你营利,属于侵权行为,要付酬。”

   对此,地税局却有自己的看法。

   远大明:“因为我们现在印刷这个发票都是根据省税务局下发的全省统一的发票样本来印刷的,如果说我要给你补偿的话,那也是应该由省税务局去补偿,不是我这补偿的问题,这就不是我一家的问题。”

   周槐庭的儿子:“被告的政策规定就是谁应当当被告,被告一个是要盈利,第二个是谁发行。现在岳阳市地税局这个发票以它的名义发行、营利30多万。”

   协商期间,双方还分别就此事咨询了有关版权部门和税务机关,但由于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双方竟然得到了完全不同的两个答复。

   周槐庭:“请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省版权局,这些版权局都明确答复,这个事情要受到法律保护。”

   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部门表示,发票的设计权在国家税务机关,个人无权设计发票。另外,地税局还认为周槐庭是在岗位上设计的裁剪发票,这是他的工作职责。

   远大明:“周槐庭同志当时设计发票的时候,他当时是征管科长兼发票管理站的站长。设计发票,印刷发票,组织发票的使用,检查监督等等,这是他的本身的工作职责。”

   而老周则表示自己的职务中并不包含设计这项内容,裁剪发票完全是他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出来的。在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周槐庭将岳阳市地税局和印刷发票的光华印刷厂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8万元。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周槐庭:“我这个不是为了几个钱,我目的是为了讨还这个公道。”

   周槐庭的儿子:“维护自己的权益才符合当前社会的潮流。”

   2000430号,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岳阳市地税局印制使用裁剪发票并没有侵犯周槐庭的著作权。

   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副院长袁小文:“税务机关编印和指定印刷厂印刷发票的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的,实际上是一个发票行政管理行为。”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周槐庭的诉讼请求。对一审判决,老周表示不服,现已上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持人:郑教授,我们看到这是一个因为设计出来的发票的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官司,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版权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郑成思:就是作者就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禁止或者许可其他人复制、翻译、改编等等的权利。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的这个作品,它又包括哪些东西?像这个设计出来的发票能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种作品?

   郑成思:作品一般包括文字作品、绘画作品、雕塑、音乐等等。像这个发票,我觉得是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你要说发票不是个作品,这恐怕说不过去,还是应当认定发票是一个作品。

   主持人:作为一个作品来讲,现在周槐庭已经申请了版权,那么版权这个东西是不是说一定要申请了以后周槐庭才能拿到。如果当初他要是不申请的话,现在他就没有这个权利去要求赔偿。

   郑成思:版权从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依法产生。

   主持人:比如说一个作家在他写完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划上句号的那一刻开始,他的这个作品就已经享有了版权。

   郑成思:对,登记还是不登记,湖南也好,还有更高一级的版权部门也好,出证明还是不出证明,都不妨碍这个版权的存在。问题就是说这个版权是不是存在?我看了这个东西,我就想起来在文革前后的时候,当时我在几个城市看见那个汽车车票,也都有这种状况,就是你用到了多少钱汽车票就剪到那块。所以周槐庭如果是简单地把过去大家都使用的这个东西,搬到发票领域来,就是简单地搬过来,没有自己任何创作性劳动成果的话,他就不可能受版权保护。因为版权的惟一一个要件,就是它必须是有独创性,就是里边含有自己的创作性,劳动成果。不能是照搬公有领域里的,或者照搬其他人的。如果这点认证了,周槐庭就不可能受版权保护。

   主持人:假设这个发票它是有版权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提出来,当时周槐庭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来设计的这张发票,因此这种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您怎么来看待这个说法?

   郑成思:我想起十几年前在山东烟台的一个案子,就是有一个护士长,她做护士长做了几十年了,也是临近退休的时候,她把自己多年的经验写了一个护理的手册。单位就说这个是职务作品,但这个护士长说得很好,她就说我的职务是护理病人不是写书。在这个案子里,如果说周槐庭设计发票是职务行为的话,被告要拿出证据。就是说当时周槐庭的职务之一就是设计新型发票。

   主持人:是不是职务行为,在这个案件当中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呢?

   郑成思:有。因为如果是职务行为的话,周老先生还可以说我享有它的版权,但是他就不可以说要地税局或其它税务局再给他付费了。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第16条,如果属于职务作品的话,虽然创作者自己享有版权,但是单位在自己的业务范围之内使用的,不需要经过许可,也不需要付钱。

   主持人:就好比说一个剧院的剧作家,他本身是这个剧院里的创作者,他写出来一部戏以后,他对这个戏享有版权。但是剧院把这个戏拿来演是不需要向他付费的。我们再假设,周槐庭设计发票不是职务行为,那么作为地税局这样一个行政机关来讲,它把这个发票印制并且出售了之后,在这种情况下,地税局应不应当向周老先生支付一定的费用。

   郑成思:主要问题就是地税局印售发票的这个行为属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第7款里讲的,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作品。咱们经常看电影,公安机关为执行公务,比如抓抢劫犯,走到半截没车了,“嘎”一下拦下一辆出租车,说你司机下去,我坐上你的车。这个时候那个司机说,你要赔偿我损失。要什么?这是应急,这是在执行公务。

   主持人:听完您解释之后,我们就非常清楚了,也就是说片中的周槐庭,如果想要得到赔偿的话,必须满足3个条件。首先就是他的发票必须具有版权,而且他这个发票的设计必须具有独创性,也就是说不能照搬那些公有领域已经有了的东西。第二个条件就是周槐庭设计发票不是职务行为,也就是说在周槐庭的工作要求当中并没有设计发票这一条。第三个条件就是岳阳市地税局印售这种发票不是执行公务的行为。如果这3个条件都满足的话,那么周槐庭就可以得到赔偿。

   郑成思:这是肯定的。

   主持人:好了,非常感谢各位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您来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谢谢。明天同一时间,我们《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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