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谣言四起
2000年10月2日星期一
嘉宾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欢迎您走进我们本期<今日说法>。佟主任您好!常言说童言无忌,谁也不会把小孩说的话当真,但是实际情况当中也并非完全如此。前不久在山东省,两个孩子之间因为一个玩笑,结果引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我们来看一下记者的相关报道。
他叫小虎,是一名初中生,虽然只有13岁,却成为了一起名誉权案的被告,原因仅是因为一句谣言。
小虎:“我在家里停学一个星期。”
记者:“在家里停学一个星期啊?”
小虎:“嗯。”
记者:“就因为这件事吗?”
小虎:“嗯。”
记者:“你觉得你没有这么大的过错,是吧?”
小虎:“是。”
记者刚一提及此事,孩子稚嫩的眼中便噙满了委屈的泪水,那究竟是一句什么话呢?小虎不肯讲出来。在此案中同样成为被告的,还有小虎所在的中学。
校长孟祥友:“也可能吧,由于孩子的好奇说了这一句顽皮的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1999年5月的一天,老师组织学生到镇医院进行例行体检。初二4班的学生在透视室门前排队,当轮到小虎班上的女生佳佳时,医生看到屏幕上有阴影显示。
医生:“当时那个孩子可能有个金属,挂了个金属东西。”
佳佳:“卡子别着褂子,正好从体检时照了出来。出来之后,学生说你身上有什么呀,我说一个卡子。”
幕上的阴影是由于佳佳的衣服上别了一个卡子,医生再也没问什么。然而这一切却被站在一边的小虎看到了。
佳佳:“刘虎跑过来了,他说不是一个卡子,是一个小孩。”
记者:“你跟她怎么说的?”
调皮的小虎大笑着告诉同学们,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引起了佳佳一顿怒骂,事后也就没在意。然而从医院回到学校以后,却有很多同学都听说了那句话。
佳佳的同学:“回来以后,同学们都说。”
记者:“怎么说的呢?”
乔雪:“就说张佳怀孕了。”
记者:“谁在说呢?”
乔雪:“俺班那些知道的,那些男的,男生都说。”
那么同学们是从哪儿听到了那句话呢?
同学:“原来我和刘虎在一个班,他说她肚子里有个孩子。”
记者:“那么平时刘虎跟张佳有矛盾吗?”
乔雪:“没有。”
记者:“那他为什么这样说她?”
乔雪:“开始是觉得好玩吧,也许是。”
然而事态的发展很快就不那么好玩了。仅一天的时间,谣言已遍及校园的每个角落。
乔雪:“她在同学们之间都抬不起头来了。”
记者:“有同学在背后议论她吗?”
乔雪:“有。”
记者:“他们都怎么说呢?”
乔雪:“就说她很不正经啦。”
在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佳佳成了同学们背后指指点点的目标。6月2日,佳佳终于忍受不了,在上早自习时,把此事告诉了班主任范老师。
班主任范振华:“这句话同学们不要信以为真,那是一句开玩笑的话,不是一句真话。”
乔雪:“尽管老师说的同学们虽然有听的,但是不算很多。”
谣言像长了翅膀飞过了校园的围墙,飞进了佳佳所住的村子,在村里不但波及四邻,而且被人有滋有味地咀嚼着。
邻居:“都知道。埠村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记者:“全都知道,那传到你耳朵是什么样的?”
邻居:“传到我耳朵就说是这小姑娘怀孕了。”
谣言更是被添油加醋地传到了佳佳妈妈的耳中。
佳佳的母亲:“在家打,打得孩子赶着哭,赶着说,爸爸我冤,爸爸我冤,就说是同学造的谣。”
父亲张宝刚:“当时打我闺女以后吧,我知道这事很着急,我想对学校来武力行动,
找他(小虎)算账去。”
第二天一早,佳佳的父亲强压住心中的怒火,找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校长孟祥友:“家长来了之后,反映这个问题。我亲自安排人和班主任联系,当时联系的意思,就是想了解和落实一下,弄清楚,然后再拿出调解或是妥善的处理办法。”
过几天学校就要放麦假,同学们要回家帮助大人们到田里农忙,校方也就决定把此事放一放。然而随着学生们回家的欢歌笑语,谣言也随着这欢乐的空气,弥漫了更远的空间。
村民:“知道这件事。”
记者:“谁告诉你的?”
村民:“学生告诉的。”
在记者调查中,无人承认曾传过这句话,然而却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村里人口中,谣言被赋予了更新的内容,人们在纷纷猜测孩子的父亲是谁?
记者:“传到最后是什么样?”
村民:“张佳怀孕了。有的说是她爷爷的,她爸爸的,胡诌。”
佳佳的父母认为,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再次找到学校。
校长孟祥友:“随后学校组织学生以集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法制这方面的教育。”
学生:“从开了那个会以后,同学们就不再传这种谣言了。”
学生:“从这次大会以后,同学们没有再谈起这件事,他们都知道这件事是假的。”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学校不但召开全校师生大会进行辟谣,而且对谣言的制造者小虎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被告代理人陈君亮:“通知家长以后呢,就把孩子叫回来了。”
小虎的母亲:“叫孩子在家待了7天没上学。”
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佳佳一家人都生活在了痛苦之中。
乔雪:“虽然她早晨天天都来上学,但是同学们背后说她坏话,她受不了啊。”
佳佳:“我当时真是不想活下去了。”
佳佳的奶奶也气得瘫倒在了床上一病不起,佳佳父亲决定把此事诉诸法律,以挽回全家人的损失,把谣言的制造者小虎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而学校由于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好此事,成为了此案的第二被告,两被告对此均表示不服。
小虎的父亲:“压力太大。”
小虎的母亲:“一句玩笑话,同学之间开玩笑,他没意识到这么严重。”
班主任范振华:“学校经过老师做工作以后,给她扑灭了这谣言。至于这谣言怎么传到社会上,这个事就跟咱学校无关了。”
学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那么平时学校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做了哪些工作呢?
政治老师石继凤:“就说初一吧,上的思想品德课,就结合着思想品德课,对学生进行道德素质的教育,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除了这,还进行法律常识教育。”
课本中的内容虽然距离现实生活较远,但老师认为通过学习,学生已经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记者:“在你的意识里,你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乔雪:“知道。”
记者:“你知道这样给人传播谣言是违法的。”
乔雪:“嗯。”
老师们更是一致认为,社会上传播谣言的人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老师:“社会上人在传,那么只要是传,那么这个人就是很无知的。”
老师:“可能社会上有这好事的人,管闲事的人,不明真相的人一传十,十传百,这个事就传出去了。跟学校呢,我觉得没什么关系。”
主持人:佟主任,很难把那个13岁的小男孩和这个事件后来造成的那样一场轩然大波给联系起来。当然我小的时候也可能是那样一个口无遮拦的坏家伙,但是幸好还没有酿成这么大的祸。那么我们就来看他的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这个女孩子主张的,是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佟丽华: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该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个构成要件是,是否有侵害后果。那么从这个案子的情况来看呢,这个小女孩她的名誉肯定是受到了侵害,这是第一个,没有问题。那么行为人违法,从这个小男孩来说,他没有任何根据就说别人可能怀孕,说这种可能严重地贬损他人名誉的这种话,肯定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第三个就是这种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主持人:从这个案子来说,因果关系很明确,如果没有这个小孩子当初想出这么一个异想天开的这么一个说法,最后也不会闹得这样不可收拾。
佟丽华:其他人都去谣传说这小女孩怀孕。
主持人:3个条件都符合。那么最后一个,有过错。
佟丽华:那么这种过错来说,应该包括主观故意。还有一种过失,从这个情况来说,小男孩不可能想故意侵害这个女孩的名誉,但是你即使没有对她这种侵害的这种故意,也完全可能对其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比如记者来说,记者下面去采访,记者和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矛盾,但是呢记者发布的稿件最后可能失实了,或者有污辱性的语言,也构成侵害了被采访者的名誉权。
主持人:那么再来看学校,学校在整个这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当中,您认为学校的这些行为,要不要使得学校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佟丽华:从这个案件的报道来看,这个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当这个孩子的家长已经向学校声明,这个问题已经非常严重的情况下,学校还是认为应该等放完假以后。
主持人:刚好一个礼拜过去以后,没有想到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连学校都控制不了的地步。
佟丽华:但是就说,(如果)学校召开一次会议、一次集会,向学生讲明这件事情的严重后果,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主持人:我觉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把这个事情给压下去,至少很多学生回家以后,不会再向家长传这个事。
佟丽华:是这样,因为这个一个假期,正是这件事情严重向外传播的一个时间段。我认为学校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主持人:我们来看看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审理情况。
1999年12月10日,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埠村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小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学校虽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拖延的不作为行为,造成了对原告精神的进一步损害。依据《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判决,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5000元,其中校方承担5000元。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0年4月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持人:现在再来从头看这样一件事情,我觉得感慨还是很多。
佟丽华:第一个启示,应该加强对孩子们法律意识的这样一种教育,让孩子们意识到,虽然你年龄很小,但你说一些话或者做一些事情,可能也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会伤害到别人。第二个启示我认为,从这个案子来说,从最初一个小孩说出这种话,到最后出现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中间是经过了很多人的,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传播。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的前提下,那么如果它(传言)是真实的话,这种传播本身同样也侵害了小女孩的隐私权。如果起诉的话,我认为这些传播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从小女孩的角度来说,如果提起这种诉讼的话,她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这个人进行了传播,并且这种传播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主持人:的确,平时我们谈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经常强调这个监护人的责任,以及未成年人自我的这种保护意识。但是我们周围的人、社会上的人,对于未成年人究竟有多少关怀和爱,在这个案子里面所有传谣言的人,有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正在伤害一个小女孩?又有没有想到,自己可能会为这种不加任何考虑,不负责任的传播谣言的行为,承担法律上的代价?好了,感谢各位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您来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谢谢!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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