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都是装修惹的祸
2000年9月30日星期六
嘉宾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显冬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欢迎您进入本期《今日说法》。李教授,您好!人们从衣住行各个方面,在不断地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尤其在“住”这一块儿,现在人们非常讲究,家装市场非常火爆。本来装修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住得更舒服,但是有的时候,装修得不好,不但会给你带来麻烦,而且对身体还有害。我们来看一下记者给我们发回的这样一个案子。
1998年7月,北京市的陈颖在昌平的八仙别墅小区,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宅。并于1998年8月13日,与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室内装修合同。45天后,工程如期竣工。正当陈颖一家欢天喜地地想入住新房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装修房屋的房主陈颖:“这一推门,我觉得化学品仓库都没有这么大的味。一进门以后
,用不了10秒钟20秒钟,这眼泪就哗哗地往下流。”
对于新装修的房子来讲,普遍都有一些刺激性气味。但是陈颖觉得,自己家的情况过于严重了。于是陈颖马上把情况反映给了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装饰公司当时对此作出了如下解释。
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副总经理邓晓晴:“我们的反映是跟他说要通风。”
于是陈颖利用买家具收拾房子的过程,窗户全部打开,排风扇昼夜不停地运转。这期间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房子通完了风,陈颖一家本以为这次可以放心入住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刺鼻的气味依然没有减少,他们喜迁新居的愿望再一次被无情地搁浅了。
邓晓晴:“因为那个地方比较偏,基本上就没有去人。不住人的话,这个东西肯定会在屋子里停留很久的。”
为了尽早除去屋子里的异味,陈颖夫妇二人咬着牙搬进了新家。由于屋子里气味太大,进家门这样一轻而易举的事情,对他们来讲也变得复杂了起来。他们进门需要一套特殊的程序,妻子先站在门口等,陈颖跑进去先打开排风扇,再打开窗户,并要先在窗口站上几分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再去打开另外的窗户。但对陈颖来讲,还有比进门更痛苦的事情。
陈颖:“反正最起码从我这个角度来讲,没有过真正睡觉。在这前半夜睡,后半夜总是在醒着,后半夜嗓子是疼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新装修的房子里气味如此刺鼻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1999年9月, 陈颖想到了请北京市核科联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做一下室内环境检测,检测的结果着实吓了他一跳。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付锦:“我们当时测的时候,就有1年以上。他跟我们讲,有1年以上当时那个气味,比一般刚装修好的还要浓。这就是当时我们的甲醛检测报告,1999年9月24日检测的,一共检测了7个房间。最高的一个房间呢就是主卧室,周围基本上都做满了大锌板的柜子,那么相对比较低一点呢,就是卫生间里头,大锌板的东西做得少一些。总的来讲,这个房间平均超标25倍。”
甲醛是一种无色
、具有辛辣刺激味的气体,主要来源于装修、家具所使用的板材、粘合剂等,空气中甲醛低浓度时,刺激症状主要是眼痒、眼干、咽喉干燥等。高浓度时,可产生炎症。国家规定0.08毫克每立方米,应该是人的可以承受的。但是到每立方米1毫克,这样人就能感知到了就能感知到甲醛的存在,再高了就对人有影响,比如人眼睛、呼吸系统。实际专家研究,每立方米在30个毫克的时候,对人的生命就有危险了。
陈颖终于知道了,这一刺激性气味的藏身之所,是装修所用的板材。于是他马上与装饰公司进行协商。
陈颖:“1999年10月,我提出了能不能拆了重做,当时就给我拒绝了,说没有这个先例。”
当初装修公司拒绝陈颖的原因何在呢?邓经理作出了如下解释。
邓晓晴:“因为这个材料是当时认可的,现在就说这个气味是材料里发出来的,当时他都认可,验收完了的。”
在双方所签订的装修合同中,确实非常明确地写到:承包方所购置的一切材料,由发包方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但陈颖却对此有另一番解释。
陈颖:“即使专业人员来验收,也只可能根据经验,对这些东西来验收。那么对甲醛,还有木材的含水量这些方面,专家不是也得借助仪器来验收吗?你装修公司怎么可能,怎么能就把这些问题推到我的身上呢?”
面对装修公司毫不留情地拒绝,陈颖绝望了。而正在此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再一次无情地打击了陈颖。1999年12月,陈颖被检查出患有喉乳头状瘤,对于既不吸烟又不喝酒的陈颖来讲,怎么会得这种病呢?他真有点想不通。
陈颖:“又有了喉乳头状瘤,又有了慢性咽炎,这些东西我认为都是跟这个甲醛污染有直接关系的。”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宋广生:“国际环保组织,还有国际一些研究机构现在已经认定,甲醛是可疑致癌物。”
2000年4月,陈颖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为其做了第二次室内甲醛检测。检测结果甲醛仍超标5倍多。这一次的检测报告,陈颖依然送给了天成装饰公司。
邓晓晴:“这个检验报告是在什么情况下检验的?我们不太清楚。因为两年了,还有那么大的味,那肯定是不太可能的。”
那么两年后,陈颖家的房子到底有没有那么强的味道呢?2000年8月26日,我们随同中国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第三次做了室内甲醛检测。而在检测现场,最具讽刺意味的一幕是,一位女检测人员当场泪流满面,她不得不边擦眼泪边工作。同在现场的宋主任,当时就对我们说。
宋广生:“从我们感觉看,甲醛释放量比较大。”
这一次检测主要是在客厅、卧室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分别为:客厅甲醛含量每立方米1.56毫克,卧室甲醛含量每立方米1.45毫克,平均下来仍然超标18倍多。
陈颖:“我们这房子到现在为止两年了,我们仍然不能居住,而且实际上就是说,甲醛对人体的影响不止这两年,可能还要延续到好几年,那么现在面临这个问题怎么办?”
据记者调查得知,北京市工美天成装饰公司是由国家正式审批,具有室内外装饰资格的正规公司,那么他们在装修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劣质板材呢?
邓晓晴:“真正是如果从材料上面引起的,如果真是这种情况是事实,我觉得也应该有责任的是生产厂家。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它生产这种产品,我们就可以使用这种产品。”
记者:“那当时您是主要负责买的吗?”
邓晓晴:“当时我们是主要负责买的,但是我们买的,也是有一定的证件才买它的。”
那么家庭装修中使用的细木工板、胶合板等板材,国家是否对其甲醛的释放量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呢?我们来到了装修公司当初购置板材的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福河装饰板经销处。在这里我们见到了,1998年福河板材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而在检验报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甲醛的检验项目。对此,管庄市场的负责人,作出了如下解释。
北京市管庄刨花板市场总经理曹学文:“哪个厂子,谁出了产品,谁就卖了。根本没有什么含水量、静曲度、游离甲醛含量这都没有,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
今年的6月28日,陈颖依法向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法庭起诉,要求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法庭助理审判员沈长英:“我们是在2000年8月10日上午,进行第一次开庭的。当时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原告装修的房屋中,甲醛浓度是否超标,双方存在较大争议;第二个呢,就是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装修装饰合同,这个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也存在较大争议。”
主持人:本来以为是乔迁之喜,结果没想到遇到这种麻烦。那么现在陈颖以侵害了他的健康为由把家装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健康权”这3个字怎么具体规定的?
李显冬:“就是当人身体的构造正常活动的机能受到了影响的时候。那么就认为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就是说在正常的情况之下,我们应当呼吸顺畅,我们应当是眼睛不流泪,我们应当是很愉快。那么我到了这个地方了,我现在就不能正常地去看东西,我的眼睛就要流泪,我的呼吸就不能够正常地进行,那当然我的健康权就受到了影响。
主持人:原告和被告双方之间,关于这个家装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了的这么一个问题。
李显冬:就说我们生产出一个产品,不管对产品的质量有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有一个东西是大家都公认的,你卖给我的产品,必须在一般的意义上是能够正常使用的产品。
主持人:家装公司有一个很强有力的理由:就是说当时我们的合同里面有一个条款,我所使用的装饰材料,都应该经过你的同意之后,我才能去使用。那么现在这些板材,都是你签字认可的。
李显冬: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的认可水平仅仅是一般注意义务,只能从外观上看看,板子是不是结实的、缝大呀、缝小呀。这个问题反过来讲,对于装修公司来讲,就不是这样了。你是专业人才,要有一个专业知识,你的责任是专业的责任,依照家装合同的权利义务,即使合同履行完毕,你依然应当承担你的产品质量的品质担保义务,这个是毫无异议的。
主持人:那么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在这个案子里面,生产不合格木材的厂家也很难逃脱这个责任。
李显冬:产品质量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那就是说,只要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你生产的板子做成了家具也罢,装修以后影响了别人的健康,你就要承担责任。如果像大锌板这样一种产品,没有规定。比如说,甲醛的质量标准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它不存在合格不合格的问题。因为它就没有“格”啊,但是这个时候,它仍然是一个有缺陷的产品。
主持人:那么现在它既然生产了一个有缺陷的产品,作为家装公司来讲,我从你那儿买到的板材,对我的顾客造成了伤害,而且搞不好我还要赔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家装公司能不能去找这个厂家,说你把产品卖给我,给我造成了这样的损失。
李显冬:尽管我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我的责任毕竟是经营管理中间的责任,而你的责任是生产中间,甚至是设计上的根本的责任。所以在这个时候,它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向产品的制造者来进行追偿。
主持人:但是我想对一般的老百姓来讲,装修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又花钱又花费精力的。可能很多人都希望,咱们国家能够有这种明确的这么一个板材的,比如说甲醛含量或者是其它有害物质含量的一个标准。但是通过我们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那么您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来对家装市场、建材市场进行管理?人们怎样避免自己的健康权遭到这样的侵害?
李显冬:我们《民法》中间首先规定了一个损害赔偿的制度。根据一般侵权行为,只要你有侵害人家人身健康权的损害结果,我就有权到人民法院去告你。对于木材来讲,专业上来讲,对它们进行一种立法性的调节,对它们在生产中间制订一定的标准,技术标准,加强管理。从健康部门也罢,从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也罢,它们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行政措施,来对它进行一定的管理。
主持人:的确,治标还要治本。在加强对建材市场和家装市场管理的同时,怎么样能够使我们的法规也能跟上脚步,使得这种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那么这个对于所有的消费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真的非常希望乔迁新居能够变成一件切切实实的喜事,而不是一种负担。好了,非常感谢各位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您来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谢谢!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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