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日说法
资料来源:http://www.cctv.com/life/lawtoday/lawtoday.html
少年被关狗笼
2000年9月29日星期五
嘉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李玫瑾
主持人(肖晓琳):您好,观众朋友,这里是《今日说法》演播室,欢迎收看我们的节目。我相信我们大多数观众朋友都有这样的良心或者说法律意识,知道把一个孩子像一个小动物一样关在一个肮脏的狭小的笼子里,那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违法的行为。可是这样的行为就居然发生在一个大学生身上了。好,我们先看看记者的报道。
这原本是用来关狗的笼子,然而在四川省温江县,文仲敏却用这几只狗笼子将3个未成年少年关起来,最长的竟关了6天。21岁的文仲敏家境很富裕,但他不想依靠家里,大专毕业后,文仲敏计划从养狗起步,开始自己的事业,他把仅有的两万多元都拿来养狗。他先后养了40多条狗,效益却不太理想,后来,他用仅剩的两千多元钱买了一条好狗。
文仲敏:“后来我把它带到成都狗市上去,有人出一万块钱我都没卖,我说把它留来繁殖。”
但是今年4月,他寄予了不少期望的那条狗竟然被人偷了,文仲敏感到非常气愤,他想亲手抓住偷狗的人。
文仲敏:“要是我捉到了他们,既然偷我的东西,我肯定要想办法惩罚他们。”
文仲敏经过打听,怀疑是几个小孩偷了狗。于是他先后把15岁的吴彦文、11岁的苟德涛和10岁的俞麒麟抓了回来。
吴彦文:“把我的衣服扯起来蒙住头,就用手打,然后拾起棍子打头,打了之后又把我拖出去。”
吴彦文的邻居:“把吴彦文横放在三轮车上,用脚踩着他就拉走了。”
文仲敏:“当时拖出来的时候,在家属区的大门口有人问我什么事,我说他偷我东西,我把他带到派出所去。”
文仲敏并没有把3个小孩带到派出所,而是直接带回到了他养狗的地方审问。
文仲敏:“当时我就审他们,把他们一个个单独问。”
记者:“让你承认什么?”
吴彦文:“承认偷狗。”
记者:“你偷了没有?”
吴彦文:“没有。我说没有偷,他们又打。”
这是后来警方拍下的照片,吴彦文额头上和腿上的伤清晰可见。
吴彦文:“喊我们趴着,趴1个小时,然后又把我们关到狗笼子里。”
当晚,文仲敏将3个孩子关在了狗笼子里。
温江县柳城镇派出所警官刘叶彬:“在这个狗笼关了一个小孩,在这个狗笼关了两个小孩。”
记者:“这里关两个怎么躺得下呢?”
刘叶彬:“只有把身体蜷起来,整晚上腿都没有伸直过,晚上用锁锁上,而且那里放个大狼狗看着。”
俞麒麟:“钻进去,笼子那么小,喊我们蜷着睡,脚要是疼伸都伸不直。”
吴彦文被关了两天后被放了出去,苟德涛找个机会逃跑了,只有10岁的俞麒麟被关的时间最长。晚上,文仲敏把俞麒麟关在狗笼子里,白天放出来干活,文仲敏如果外出,就用铁链子拴住俞麒麟。
刘叶彬:“他们就用这个铁链子穿过去,一头套在俞麒麟的脖子上,这头拴在钢管上,再上锁。”
记者:“他被锁了多久?”
刘叶彬:“大约有一个下午。”
4月24日,接到报案的四川省温江县柳城派出所将俞麒麟解救出来,这时,他已经被关了6天,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3个孩子涉嫌偷过狗。今年7月,文仲敏被四川省温江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两年半徒刑。
记者:“你把这3个孩子抓回来关在家里,当时主要的想法,想达到什么目的?”
文仲敏:“当时我想的就是把狗找回来,我也不敲诈你、勒索你,只是我把你留在这儿,是为更进一步了解情况,我想把狗找回来。”
记者:“所以不觉得自己违法?”
文仲敏:“当时一直不觉得自己违法。”
丢了狗以后,文仲敏报过案,他说‘既然报了案,又抓到了他怀疑偷了狗的3个孩子,不如他先来审问’。
文仲敏:“我觉得既然我报了案,我觉得没有好大问题,我只是单方面想发泄积愤。”
文仲敏想通过关3个小孩来发泄心中的怒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触犯了法律,他的女朋友曾经劝阻过他,但是劝他的理由并不是说文仲敏违了法。
文仲敏:“她说你把他们关起,你又不是他们父母,她这样说,既然你报了案就算了,反正他们在温江又找得到。”
记者:“当时你怎么说呢?”
文仲敏:“我说你不管,你不懂,我说那你帮我把狗找回来。”
直到文仲敏被公安机关讯问时,他仍然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刘叶彬:“当时我们把他问完以后,材料取证完毕以后,他就问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回家了,我屋里还有几条小狗需要照顾,他当时就提出这种要求,没想到自己犯罪了。”
文仲敏:“我以前没惹过什么事,更别说触犯法律,我觉得很自然,顺着心情就做了,就没想过,如果我能想一下就不会这样子。”
文仲敏的犯罪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事件中的3个孩子的遭遇也凸现在人们面前,这3个孩子被关在院子里达6天之久,由于他们怕挨打,不敢呼救,邻居们都没有察觉。
那么,3个孩子的家长却又为什么迟迟没有发现这一情况呢?15岁的吴彦文父母离异多年,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已经改嫁,吴彦文一个人住在父亲以前的宿舍里,吴彦文的母亲说她经常要去看孩子,但是吴彦文失踪了3天,她却没有察觉,她是否尽到了监护的责任了呢?
记者:“孩子如果以后还是一个人住,万一出点意外怎么办呢?”
吴彦文的母亲:“咋办,那就看命运嘛,那也没办法。”
而11岁的苟德涛也是一个流浪儿,他从文仲敏家中逃跑后就消失了。我们在苟德涛的老家也没有找到他,他也许还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游荡。而10岁的俞麒麟的情况更令人担忧,他自从父母离异后就再没读过书,去年年底他从家里跑出来到县城里去流浪,俞麒麟的父亲找了一阵,没找到孩子,也并没有报案,就任由10岁的俞麒麟在县城里游荡了8个月。
记者:“出去之后,他遇见什么事你知不知道?”
俞麒麟的父亲:“不知道,他出去后的情况我一点不知道。”
记者:“你一般在哪儿睡觉呢?”
俞麒麟:“街边。”
记者:“碰见下雨怎么办?”
俞麒麟:“下雨就在附近玩,他们去偷别人的铺盖拿来盖。”
记者:“除了偷铺盖还偷什么?”
俞麒麟:“没偷什么了。”
记者:“谁去偷的呢?”
俞麒麟:“‘隋根娃’他们去偷的,去偷人家自行车啊什么。”
记者:“你跟着去偷过没有?”
俞麒麟:“去过,他们喊我偷我没偷。”
记者:“但是你要替他们放哨?”
俞麒麟:“嗯,你不看他们要打你。”
如果俞麒麟不是遇到了这起非法拘禁事件,他恐怕还会继续游荡在县城里,继续徘徊在违法的边缘,如今,他虽然回到了家里,但是他的明天又如何呢?
主持人:李教授,你看这位曾经非常有报负的,看上去也那么文质彬彬的大专生文仲敏,目前已被判非法拘禁罪入狱服刑,那么这个非法拘禁罪通常是指一种什么行为?
李玫瑾: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罪。就是说,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权、自由权和健康权,那么也就是说作为人和人之间,你没有任何的权力去把另外一个人给拘禁起来,不让他去自由的活动。也就是说,作为这个行为本身是完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这样一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主持人:文仲敏本人也是一位只有21岁的年青人,他可能有知识,可能有报负,但是就是没有法律意识。
李玫瑾:是。我们研究青少年犯罪也看出来,青少年这个时期是很容易发生犯罪行为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讲青少年,包括少年到青年这一段,他要升学
,要立业,要找自己的工作,此外还有恋爱、婚姻。所以说在人的一生当中,这个阶段是人生挫折最多的时期,那么按照心理学的一种理论来讲,挫折多的人他攻击性就比较多。我想他(文仲敏)本身也是,当他想干一番事业或者想自己创业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挫折,因此他呢也到派出所去报案了,用他自己的话讲
‘我也去报案了’,但是我想我自己先来搞清楚这个问题,或者先来调查。那么在这里就说明他还是没有法律意识,这一点我想不只是他一个人,有很多的青少年可能都有这个问题。
主持人:那么是不是应该在学校的时候,学校就应该设置有关法律的课程,去教他们哪些是该做,哪些是不该做?
李玫瑾:对。现在北京的一些中学都有这方面的教育了,比如说有的开设品德课,还有的关于社会学的课里都有这方面的知识。但是有些学校现在主要抓升学率,专业方面的,比如说语文、数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就是说我们有些课程已经设置了,但是有些地方做的还是不够。
主持人:当我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一方面为文仲敏的行为感到非常遗憾,非常生气,另一方面更让我觉得难过的,恐怕还是那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我们看到的那位母亲,她12岁的孩子被文仲敏非法拘禁了好几天,好几天不见了,那么记者问她‘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你想没想过他可能丢了?’她说那就命由天定吧。
李玫瑾:其实这话是不对的,因为这个孩子还没有成人,那么你作为他的母亲,你就是他的监护人,有一种法律责任。而且法律上很明确,所以她说让孩子自生自灭,本身也说明她的法律意识也是非常淡薄的。
主持人:就是她没有尽到监护人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
李玫瑾:对,那么她这种行为后果其实也是非常……尽管她觉得只是她自己的孩子的事情,但是她实际上是给社会带来了麻烦,甚至会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有很多孩子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
主持人:比如我们看到的那个10岁的俞麒麟,他就说他曾经就给一些盗窃团伙当哨兵、望风,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李玫瑾:他已经在违法的边缘了,那就是很危险了。所以我想,伤害这3个孩子的这个文仲敏,他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使这3个孩子受害的还有他们的父母,我觉得他们的父母也是具有法律责任的。
主持人:的确,在我们的节目当中,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的强调社会、家庭和学校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大责任,不过在这起案例当中,我们更想强调的是家长的至关重要的责任。
好,感谢观众朋友收看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李教授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明天同一时段《今日说法》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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