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学专业双学位“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A卷试题参考答案要点
说明:教务处网的成绩是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的40%和期末考试的60%构成
1.写出五部单行劳动法的名称和实施年代。(10分)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每个2分)
答《职业教育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可以。
名称写错的不给分。
2、劳动关系的特点。(10分)
(1)产生于劳动过程或与劳动直接联系;(2)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3)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4)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每个2.5分)
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与举证责任。(10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每个1分)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5分)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不是劳动合同?为什么?(5分)
用人单位是公司、企业或以企业形式经营的事业单位,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不是劳动合同。
直接写“是”或“不是”的,不给分。
5.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10分)
(1)主体特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标的单一:劳动者的劳动行为;(3)内容涉及劳动者再生产的过程(第三方);(4)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不是给付劳动成果);(5)履行中的从属性和非强制性;(6)权利义务的延续性(如带薪休假);(7)内容的法定性(国家意志主导)。
(每个2分,答对5个即满分)
6.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和认定机关。(10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每个2分)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分)
7.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0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每个2分,答对5个即满分)
有其它表述,但包括以上内容的,也可以。
8.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0分)
(1)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个2分)
9.社会保险中劳动者个人交费的规定。(10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个人分别交个人缴费工资的8%、2%、1%,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个人不交费。(每个2分)
10.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情况,各种方式之间的关系。(15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5分)
(1)协商与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2)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每点2分)
(1)协商、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每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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