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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模拟试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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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一答案(02/09/11)

一:1 A  2 A  3 C  4 C  5 C  6 D  7 A  8 B  9 A  10 D  11 C  12 B  13 B  14 B

15 C  16 D  17 C  18 A   19 A   20 C  21 D  22 A

 

二:1 AC  2 ACD  3 BD  4 BC  5 BCD  6 ABC  7 BCDE   8 ABCE  9 ABCDE

10 BCDE  11 ABC  12 ACD  13 ABCE  14 ABC  15 AB  16 ABCE  17 ABCDE

18 ABD  19 ABCDE  20 ABC  21 BE  22 ABDE

 

1答: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发明,它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外,它还具有自己的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征。
    
宪法最主要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三个:(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2、答:所谓社会主义信念,是指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具有社会主义信念的人,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信仰作为行动准则,坚信社会主义必胜,并决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社会主义信念包括社会主义政治信念、理想信念和道德信念。社会主义政治信念,是坚信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全世界最终必然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在政治信念的基础上产生形成的,坚信社会主义社会一定会实现,并把它的实现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道德信念,坚信社会主义道德将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习惯和准则,以完美的人格来要求自己。

3、答: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无产阶级人生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这是因为:
      
第一,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政治原则,但它又是伦理原则。作为伦理原则,为人民服务具有普遍意义。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每一个社会公民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在人类文明发展中,道德是决定精神文明发展方向和性质的关键因素,也是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关系,并将二者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重要机制。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第二,坚持为人民服务,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表现,也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引导人们的道德观念向积极方向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对人们的道德观念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引导人们的道德观念积极向上,就能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第三,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为人民服务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高层次要求,为人民服务还有低层次的要求,这就是在与人相处中,要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结果。

4、答:人际交往中正确的认知模式是,人们能充分认识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交往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能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这是因为,一方面做任何事情,包括进行人际交往和处理人际关系也一样,只要认真对待,认真地去做,就一定能做好;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与人交往时既不要自傲自负,也不要自卑,不要拿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其实任何人本领再大也没有自负的理由。也要勇于把自己的短处转化为长处,克服自卑就能成功交往。

 

1答: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具体的和受限制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抽象的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利和自由。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
      (1)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明确,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享有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种法外特权思想和行为,在我国是没有地位的。
      (2)
不容许滥用权利。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我的权利和自由的界限就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权利是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和由经济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的。
      (3)
要自觉履行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由于在我国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这就确立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地位,就保证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和统一,从而就决定了权利和义务的不可分离。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也就是实践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
      (1)
认真学习,把握自我。进行自我修养的第一要旨是要学。文明、理智、高尚总是同科学、知识、文化相联系的,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用正确的知识充实自己,是提高修养的首要条件。
      (2)
勤于实践,塑造自我。实践是修养中最重要的环节。自我修养必须落实到行动上,只有身体力行,对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把正确认识化为现实的行为,变成习惯,只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与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才能真正达到人生修养的高境界。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躬行实践,知行统一;积善成德,磨炼成才。
      (3)
严格要求,完善自我。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第一,常思己过,有则改之;第二,自觉锻炼,陶冶情操;第三,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试题二答案(02/09/11)

一、单项选择题

1D   2 A 3B 4C  5C  6C  7B   8B  9C  10C  11B  12C  13B  14B  15D  16D  17D  18D

19C 20C 21D  22D  23B  24B  25C  26C  27C 28C  29A  3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E  2AB  3ABCDE  4ABCDE  5ABCE  6ACD  7ABCDE  8ABCD  9CDE 10ABCDE

 

三、简答题

1.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以直接投资方式参与或独立设立的各类企业的总称。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管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法律确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3.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一般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全部罪行。

4.人生观决定一个人做人的标准,要选择科学人生观的做人标准,摒弃错误人生观的做人标准。每个人如果以科学人生观去确立做人的标准,就会自觉地去安排人生、完善人生,使人生具有更高的社会意义。
人生观是把握人生方向抉择人生道路的指南。人生观决定着一个人思想意识的性质和水平,帮助人们辨别方向,识别善恶,朝着既定的人生目标前进。科学的人生观指导人们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积极向上,为社会作出有益的贡献,创造巨大的人生价值。错误的人生观引导人们走向迷途,甚至走向堕落,以至毁掉一生。
此外,人生观对于调节个人与集体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5.所谓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美好未来的追求和向往,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人生奋斗目标上的体现。理想的特征是:第一,理想包含着人们对社会发展前景的构想,具有超前性、预见性。第二,理想包含着人们对人生目标的愿望和追求,具有时代性、阶级性。第三,理想包含着人生目标的规律性认识,具有合理性、科学性。

 

四、论述题

1.行政法的渊源是按照制定行政法规范的国家机关不同,由此而决定其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不同的各种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在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包含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即在我国具体的法律形式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法规以及法律解释与国际条约中都包含有行政法规范,它们共同构成行政法部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或批复、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以及习惯法、法理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2.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
(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进行自我修养的第一要旨是要学习。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用正确的知识充实自己,是提高修养的首要条件。学习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认真读书,求得真知;虚心求教,勤于积累;学习榜样,积极进取。
(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实践是修养中最重要的环节。要做到:躬行实践,知行统一;积善成德,磨炼成才。
(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常思已过,有则改之;自觉锻炼,陶冶情操;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试题三答案 (02/09/11)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A  5C 6C  7A  8B  9D  10C   11C  12B  13C  14B 15B  16C  17D 18A

19D  20A  21D  22B  23C  24A  25C  26C 27A  28C  29C  30A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  3BCDE  4ABCDE  5ACE  6DE  7ABD  8ABD  9ABCDE 10ABC

三、简答题

1.(1)依法治国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努力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治国方略。
(2)江泽民同志在1996年2月8日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会上,发表了题为“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针,并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3)在1997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2.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国家规定的本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所处地位的法律表现。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和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又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它同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相比,具有以下特性:(1)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2)它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和义务;(3)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4)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

3.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设定权利和义务,撤销权利和免除义务,赋予能力和剥夺能力,变更法律地位,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的合法,赋予特定物以法律性质。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5.判断一种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一般可依据三条客观标准:一是看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看这种理想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看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四、论述题

1.《劳动法》规定:
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虽然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但是,《劳动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全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思想政治素质是现代人素质的灵魂。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一个人的成才与成功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其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个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基础,只有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清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做出正确合理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追求。当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其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个人自身的政治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并决定着人一生的政治发展前途。其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个人成长的政治保证。即能保证有一定专业特长和科技知识的人能为社会主义服务,保证个体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政治规范;还能努力地把社会政治要求内化为自身的政治行为,成为政治合格的人才。其四,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个人成长的精神动力。因为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的人,是确立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的人,是有着正确的政治理想的人。有了这种政治理想,能够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前途联系起来,内化为一种持久永恒的精神追求,成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所以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现代人的必然要求。
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理论修养
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首先要加强理论修养。只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才能方向明,是非清。现实社会生活中,只有理论上的清醒与坚定,才能有思想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理论修养,是思想政治修养的基础,是指导人生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前提,对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修养
爱国主义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必备的最起码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思想意识集中表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争取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基础,要求必须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就是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坚持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
(3)加强政治修养
政治修养对个人掌握政治知识、培养政治品格、提高政治才能、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精神文明的典范起着重要作用。
(4)培养良好的政治心理品质,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
良好的政治心理品质,对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至关重要,有助于形成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5)增强社会责任感
人生的社会责任是人生责任的核心和灵魂。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必须对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试题四答案(02/09/11)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A  5A  6D  7A  8D  9D  10B  11D  12C  13D  14C  15A  16B  17B  18B  19A 20B  21B  22A  23D  24D 25C  26A  27D  28D  29A  30A

二、多项选择题

1BCE  2ABCD  3ABCDE  4ABCDE  5CDE  6BCD  7ABCD  8ABDE  9ACE  10ACDE

 

三、简答题

1.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发明,它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外,它还具有自己的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征。
宪法最主要的特征可归纳为三个:(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2.坚定社会主义信念需要: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这个科学理论之上,是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就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系统的理论学习中获得信念。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因此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我们要从书本上获得社会主义信念,但不要把书本上获得的知识僵化,而是把它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学习、理解、体会科学理论的正确性,从而坚定我们的信念。

3.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监督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
       4.刑法的时间效力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我国刑法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就是指对新刑法颁布实施前的行为,原则上适用行为当时的旧法律,即新刑法无溯及力,故从旧;但是如果新刑法对该行为处罚更轻时,则适用新刑法,即有溯及力,故从轻。
对于刑法施行以前发生的,刑法施行以后尚未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按刑法规定作如下处理:
(1)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而新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新刑法没有溯及力。(2)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而新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只要该行为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就适用新刑法,即新刑法有溯及力。(3)如果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都认为犯罪的,并且依照新刑法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当时的法律处刑比新刑法重,则适用新刑法,即为新刑法具有溯及力。
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刑法施行前发生的未决案件。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无论新刑法如何规定,均应按原生效判决执行。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是因为:
(1)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表现,也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对人们的道德观念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因此,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引导人们的道德观念积极向上,就能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2)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为人民服务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高层次要求。为人民服务还有低层次的要求,这就是在与人相处中,要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结果。

 

四、论述题

1.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必须选择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理想对人生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第一,一个人如果真正想为人类解放和幸福、为社会进步服务,他必然会选择共产主义理想。我们作为创造历史的现代人,继承着人类一代一代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等社会成果,享受着社会发展到现代的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人类长期实践活动的产物。我们不应只当继承者、享受者,作为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就应当造福于子孙晚辈,就应当为社会创造新的成果。
第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需要许多代人的努力奋斗。共产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一种理论和意识形态,一种社会理想,但首先是一种社会的现实运动,是一种实现理想的实际运动。它需要一代人一代人经过各个历史阶段的实践活动才能达到。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理想信念去团结全国人民努力实现。有了理想,就有了铁的纪律;有了理想,就有了凝聚力,就能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第四,人在自我塑造中需要追求理想人格。人如果没有理想就会成为没有灵魂的庸人。追求的理想不同,就会成为不同人格的人。共产主义理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不仅是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见,而且也包含着理想人格的价值标准。共产主义理想引导人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格方向迈进,也指导着人的自我塑造活动。
总之,共产主义理想是人生自我实现活动的指导思想,它使人通向理想的未来,获得真正的人生乐趣和价值。

2.(1)人生观与世界观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世界观包含人生观、决定人生观,是人生观的理论基础,给人生观以一般观点和方法论的指导;而人生观则是世界观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体现,是世界观的有机组成部分。(2)世界观和人生观又有区别。世界观研究的对象是宇宙中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本质和一般规律,它要回答的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人生观则要研究人的本质、人生的价值,它要回答的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为什么要活着?怎样生活才有价值?对人生道路上的矛盾持何种态度?它为人们提供关于人生的指导原则。世界观与人生观在研究对象、基本问题和社会作用三方面是不同的,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不能以世界观代替人生观。
世界观与人生观的联系告诉人们: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而一定的人生观总是这样或那样地表现着一定的世界观。同时,人生观发生变化,又往往会返过来影响世界观的变化。人生观能够积极作用于人的世界观,对世界观的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作用。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区别又昭示我们,世界观与人生观也存在着某些不一致的情况:世界观是对客观世界的最高概括和总结,它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同人们的现实生活、经济关系相联系。而人生观是人对世界的一部分人生的看法,它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有直接联系。这一区别就造成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矛盾,所以,我们在考察它们的关系时,应注意到这种既相一致又相矛盾的情况,切不可作简单推论。

 

试题五答案(02/09/11)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D 4A 5B 6B 7D  8B  9D  10A  11B  12C  13D  14A  15C  16D  17B  18D  19C

20D  21D  22D  23B  24B  25C  26D  27D  28B  29A  30D    

二、多项选择题

1ACE  2ABCD 3ABC  4ABCD  5AC  6BDE  7ABD  8ABC  9ABCD  10ABCD

 

三、简答题

1.(1)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根据刑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是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是人类社会生活最基本、最广泛、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是人类社会生活最基本、最广泛、最一般关系的反映。社会公德的特点主要是指:
(1)基础性。社会公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石和支柱之一,在每一个社会都被看作是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维护社会生活正常秩序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2)全民性。社会公德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适用范围。
(3)相对稳定性。社会公德是世世代代调整社会生活最一般关系的经验的结晶,因此,社会公德与其他社会道德相比较,更多地具有相对稳定性。

 

3.(1)集体主义是人类社会本质的必然选择。以社会为单位,人类社会才得以延续和发展。
(2)集体主义是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的。集体主义是维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的道德观念。
(3)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与社会利益的基本原则。

 

4.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主义道德主要是由社会主义舆论确立的;社会主义法律表现的形式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认可的习惯,而社会主义道德表现为一般社会意识,存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之中;社会主义法律着重要求的是人们外部行为及其后果,而社会主义道德着重要求的是人们的内心世界的善良和高尚;社会主义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社会主义道德是由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
5.成功地进行人际交往应该正确掌握交往的基本原则:在现代社会中,人际交往的正确原则应该是平等、真诚、友爱、互助,相互尊重,不卑不亢。真诚原则就是交往中有真诚待人,实事求是,胸怀坦荡,言行一致,相互信任,团结相处。友爱原则就是交往中应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爱同志,爱朋友,爱同事,爱人民。互助原则就是人际交往中应互相关心,互助互惠。
成功地进行人际交往应该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方法;第一,改善认知模式,在人际交往中正确的认知模式,充分认识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和重要性,采取积极的态度学会与人交往;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相处。第二,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塑造良好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智慧和才能。第三,掌握成功交往的艺术,如交往中应重视自我形象,交谈中正确运用语言技巧,交往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善于体察对方的心境等。

 

四、论述题

1.人生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实践过程,要有良好的客观条件,也要有主观不懈的努力,还要找到实现的正确途径。
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生价值的实现,要受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等条件的制约。
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全国人民共同的伟大实践,这个伟大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我们只有投身于这个伟大实践,并进行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这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2.行政法律关系除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少数情况下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某些行政机构或法律授权的某些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不是以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意或者符合双方的意志为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是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职权,参加法律关系的,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而当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时,相对人只能请求其履行或通过国家机关申请履行或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第一,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第二,行政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指行政行为作用于行政相对人所产生的影响或效果。
(4)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或者是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有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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