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民诉》复习要点
供荆州市检察院使用
复习资料
复习内容 考试题型
复习资料:
1、法律文本:《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
2、教材:
①《民法学》(全国自考指定教材2001年版),郭明瑞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3
②《<民法学>同步配套题解》
杨丽 陈锐杰主编 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2
复习内容:
一、民法总论
1、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2、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之人的行为。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之绝对权和相对权。
3、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的概念和设立。监护的职责。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死亡宣告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4、法人: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有限责任。法人的分立。
5、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的分类。
6、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形式。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7、代理:代理的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的行使。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
二、人身权
1、人格权的种类。
2、名称转让权。
三、物权
1、物权概述:物权的特征。物权的分类。
2、所有权:所有权种类之公民个人所有权。所有权权能之处分权能。所有权的取得。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所有权中的共有。共同共有财产争议的处理。
3、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用益物权的种类。
4、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种类。抵押权之抵押物和抵押权的效力。
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
四、债权
1、债与债法概述:债的特征。给付的具体方式。债的分类。
2、债的发生:债的发生原因。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3、债的担保:债的担保形式。保证的成立条件。定金的成立条件。
4、债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5、债的消灭:债终止或消灭的原因。债抵销的要件。提存的效力。
五、继承权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的概念。
六、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3、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4、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七、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的特别诉讼时效。
2、民事诉讼证据。
3、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
4、民事审判的监督程序。
考试题型
一、单选题:16题16分
二、多选题:12题24分
三、简答题:5题20分
四、论述题:2题20分
五、案例分析题:2题20分
(分A、B两套试卷,选其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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