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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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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小组对《综合测评表》的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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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4-05学年度评优的紧急通知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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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学年法学系02级01班评优名单公示
2004-2005学年
(050910)
经民主评选、公示、审核,拟上报院学工办的三类评优结果如下:
三好学生:
汪次平 向超 郑文博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徐飞燕 向超 汪次平
二等:徐海涛 曾伟 谢静 熊艳萍 郑文博 欧阳有慧 郑荣
三等:淡玉堂 王玉 薛刚 朱峰 雷蕾 朱静静 何李煜
梅林勇 卢越 刘明艳
省助学奖学金:
刘明艳 卢越 刘永平
章勇 邓徽 王明伟 闻卿 郭常云 黄清 张燕丽
说明:
1、《综合测评表》经测评小组审核之后,少数同学的自评分数有所变化,因而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名单,与5号公示的名单相比与也有所变动(均在三等奖中)。
2、据部分同学提议、测评小组讨论决定,在奖学金评定中,优秀学年论文的奖励加分改为加1分(原表规定加2分);
3、获得省助学奖学金的名单已于7号上报院学工办。
4、测评小组审定的《综合测评表》已在全班同学中传阅。传阅情况请向郑文博同学了解。
测评小组对《综合测评表》的审核办法
(050906)
测评小组讨论决定,对所有参评同学《综合测评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以下办法进行:
1、《综合测评表》由测评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实行三审终审制。初审已在4号晚进行。初审名单公示期间(4-8号)进行二审。8号进行终审。
2、公示期间,申请参加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同学(名单附后)一律不能自行对《综合测评表》奖励加分的内容进行改动。本办法传达之前改动的无效,传达之后改动者视同无效表并取消参评资格。
3、二审期间,申请参评者对所有奖励加分的内容,必须主动向测评小组至少两名成员出示证据,测评小组成员审核后在该同学的《综合测评表》上亲笔签名。没有测评小组成员签名者,视同无效表,取消参评资格。二审审结和交表时间为8号中午12:00(由郑文博代收),到时不交表者视为自动弃权。
4、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如何加分,由测评小组讨论决定。有关加分标准,以前规定与本次办法有冲突者,以此次办法为准。
5、加分证据应该出示相关原件,如获奖项目须提交奖状或证书原件,发表的文章须出示报刊原件(文章除学校广播台和班级网站用稿之外,必须是发表(包括内刊)的才能加分;单纯的投稿不加分;征文投稿在“集体活动”项目加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提交证书原件,等等。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其它有效证据,如学年论文成绩是否为优秀以院办提供的成绩为准,参加活动、是否一次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须有人证,等等。
6、8号测评小组集中进行班级终审。终审过程中测评小组可以随时要求某同学提供某项加分证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7、最后上报获奖者名单
严格在三个专业成绩排名范围内(一等奖排名在前15%即前10名、二等奖排名在前30%即前20名、三等奖排名在前60%即前41名),按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
8、测评小组成员在审核过程中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因时间关系,不能将所有《测评表》向全班同学集中展示,凡有疑问者可以向郑文博同学索取查阅。欢迎同学们对测评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大家对弄虚作假行为向测评小组或班主任进行举报,
举报可使用公共邮箱
wbbs@huilin.info 将邮件发至rbbs@huilin.info
。
测评小组 2005/09/06
附申请者名单:
王玉 徐海涛 张华 向超 叶青 张燕丽 邓徽 淡玉堂 卢越 欧阳有慧 闻卿 奚建良 雷蕾 朱静静 薛刚 梅林勇
刘波 朱峰 刘明艳 郑文博 李振莹 谢静 何李煜 伍璐 姚万媛 汪次平 赵高梅 秦江江 徐飞燕 章勇 李超 韩文超 熊艳萍 黄清 曾伟
郑荣
关于04-05学年度评优的紧急通知 和
说明
(050905)
一、紧急通知:
请初评获得优秀奖学金的20位同学(名单见下面)将自己奖励加分的各项证据在8号之前 向测评小组至少两名成员出示(获奖同学本身是测评成员的,向其他测评成员出示),无论加分有无改动,受理的两名测评小组成员都须认真审核并在该同学的《综合测评表》上亲笔签名(“***
*** 审核”字样),然后交给(先由郑文博代收)班主任统一审核。
关于加分标准的几点说明:
1、同一赛事的多场比赛不累加分,如甲参加学校“法学院杯”蓝球赛,共参加了5场比赛,只能加0.5分,不能加0.5*5=2.5分。
2、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新闻稿件),除学校广播台和班级网站用稿之外,必须是公开发表的才能加分,网上、内部报刊用稿不能加分。
3、关于加分的其他疑问请向班主任询问。
本次测评小组成员名单:
王明伟 付超 何黎黎
朱静静 奚建良 闻卿 熊艳萍 朱峰 卢越 郑文博 徐飞燕
二、关于评选标准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优秀奖学金
本次严格按照《综合测评表》的要求(亦即院学工办的统一要求)评选。
特请大家看表下方的几点说明。
(二)关于三好学生
在全班同学投票之前,班主任已明确宣布了以下参评资格:1、政治、品德表现优秀,至少没有处分;2、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至少在全班60%,且没有成绩不及格的科目;3、身体健康。
初评获得三好学生的名单在以上前提下取全班投票数的前三名。
(三)关于省助学奖学金
坚持院学工办的标准:“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生,要重点考虑一些受资助少的特困学生”。其中:1、“学优”坚持“专业成绩排名至少在全班60%,且没有成绩不及格的科目”的具体标准。本次入选的刘永平同学专业成绩达不到这一标准,但因其有“两特”的具体情况(一是特招生,其专业成绩有特殊标准;二是“受资助少的特困学生”),故仍获测评小组通过。2、综合考虑一些同学以前已获得各类资助的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资助少”的贫困同学。
班主任 陈会林 050905
2004-2005学年法学系02级01班评优公示
(050904)
2005年9月4日晚,本班在班主任组织下,经民主评选,已选出拟上报院学工办的获得2004-200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省助学奖学金的同学名单,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有异议者请在9号之前向班主任反映。9月10日本班将最后的评选名单上报院学工办,届时院学工办将再次向全院公示。
三好学生:
汪次平
向超 郑文博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徐飞燕 向超 汪次平
二等:徐海涛 曾伟 谢静 熊艳萍 郑文博 欧阳有慧 郑荣
三等:淡玉堂 王玉 薛刚 朱峰 雷蕾 朱静静 何李煜
梅林勇 张华 秦江江
省助学奖学金*:
刘明艳
卢越 刘永平 章勇 邓徽 王明伟 闻卿 郭常云 黄清
张燕丽
*说明:初评之后班主任又向院里多争取了两个指标,现增加黄清和张燕丽两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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