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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辉等:中西民主的界限

摘自20100511红旗 文稿

作者:姜辉 赵培杰(中国社会科学院)  原题:《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

信息来源: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typenews.asp?id=4112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的奋斗目标。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民主问题时,就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纠正“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错误,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二是强调必须向人民讲清楚什么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是遵循这样的原则,既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又坚定不移地推进。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同时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任务,也鲜明提出要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这是我们党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一、正确认识民主问题的几个基本点

正确认识民主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民主的真正含义。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的:“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304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时代不同,利益和立场不同,对于民主的看法和态度也就不同。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是正确认识民主的性质、目的、内容、形式和意义的指南,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问题的几个基本点,是结合当今实际来划清界限、推进民主建设所必须掌握的。

一是民主的阶级性。民主不是纯粹的、抽象的、绝对的,它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作为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阶级社会里,民主表现出鲜明的阶级性,代表阶级利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在阶级社会里,抽象地谈“一般民主”、“纯粹民主”,是没有实质意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列宁也曾说:“马克思主义者却决不会忘记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对哪个阶级的民主?’”(《列宁选集》第3卷第59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内部的民主,替代封建制度的资本主义民主,替代资产阶级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不管其形式如何,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是少数人的民主。今天的一些所谓“民主国家”,在历史上都是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在国内实行资产阶级剥削和统治,对外实行扩张、侵略和掠夺而发展起来的,如今又利用经济全球化,打着民主、人权、自由的旗号,“输出民主”,干涉别国内政,实际上是为了实现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全球霸权和统治。社会主义民主,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同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根本的不同,同时也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继承、扬弃和超越,是更高类型的民主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二是民主的目的性。民主是形式与目的的结合,目的决定形式,形式为目的服务。比如竞选、选举,是形式和方法,而不是目的。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统治阶级都要通过选举制度取得和维护领导权和执政权,其目的是为实现本阶级的利益服务。我们要正确看待选举、政党竞选等问题。在阶级社会里,从来没有超越阶级利益的选举。有的人认为,只要是经过选举的,就是好的,就是合理合法的,经过普选的制度,就是好的制度。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偏颇的,实际上混淆了形式和目的,或者是只顾形式,不看目的。西方一些人士推崇或推销西方民主的一种方法,就是将形式与目的分离,只片面论证形式的绝对性,把形式说成目的本身。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一些西方国家的鼓动或引诱下,不顾自己的国情以及经济社会条件,盲目按照西方的“民主程序”实行竞选、政党无原则争斗、全民公决,甚至街头政治不断,并认为这就是向“民主社会”过渡,甚至认为为了这些“民主程序”,付出经济社会上的代价也值得,相信一些人鼓吹的所谓“必要的民主成本”。这种不顾目的和内容、只有形式和程序的“民主”,是我们坚决反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目的是通过实现广大人民在经济、政治、社会上的平等,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国家制度和人民权利的有机统一,实现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彻底解放,最终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里,形式和目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实现它们的完全统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探索实现民主形式和目的的有机结合。

三是民主的差异性。在历史和现实中,民主制度和体制从来就没有固定的、单一的、不变的模式。每个国家的政体一方面受国体制约,另一方面又受各自的实际条件制约,所以民主制度和体制也千差万别。民主的形式是多样的,在实现政治目的、完成一定任务的过程中,总是有多种方式、方法,多种体制机制。比如政权构成、选举方式等方面,都不可能一样。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如此。比如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和条件不同,政体的形式也不同。西方政体上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共和制下,还有总统制、内阁制等。同样实行代议制和政党轮流执政,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美国是民主共和制;同样是民主共和制,美国是总统制,法国是半总统半内阁制,瑞士是委员会制。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道路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多样性。列宁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列宁全集》第28卷第16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他还曾强调,要“彻底发展民主,找出彻底发展的种种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等等”。(《列宁选集》第3卷第181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我们研究借鉴别国的民主制度和体制,一定要看到民主的差异性、多样性、复杂性,看到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切忌简单化、单一化、绝对化。

四是民主的有效性。在特定的社会制度下,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一个国家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怎样对待民主,就要看它的有效性。对于资本主义民主来说,其有效性是能够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如果人民争取真正民主的斗争触犯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对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地位构成挑战时,资产阶级国家就会千方百计压制、取消这样的民主。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40年代末评论西方民主的时候,就有一段深刻精彩的话,他认为西方的法西斯政府实行专制独裁,就是取消人民的真正民主,“取消了或者索性不用那片资产阶级内部民主的幕布,是因为国内阶级斗争紧张到了极点,取消或者索性不用那片布比较地有利些,免得人民也利用那片布去手舞足蹈。”“美国政府现在还有一片民主布,但是已被美国反动派剪得很小了,又大大地褪了颜色,…… 这是阶级斗争迫紧了几步的缘故。再迫紧几步,美国的民主布必然要被抛到九霄云外去”。(《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503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6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认识资本主义民主的实质和功能,仍具有启示意义。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性,就是要看是否适应本国条件,符合本国实际,有利国家发展,造福本国人民。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时曾指出,我们不搞西方的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0页)在当代中国,适合国情、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有利于国家统一的民主制度,就是有效的,就是好的;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背离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经济停滞、社会动荡、民族分裂、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就是有害的,是绝对不能采取的。

二、破除对民主问题的几种错误认识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民主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民主问题的理解,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之本质区别的认识更加深刻。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如“民主万能论”、“民主永恒论”、“民主普世论”等错误认识,必须予以澄清和纠正。这是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界限的重要前提。

一是破除“民主万能论”。关于民主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已经形成广泛共识。但是,一些人竭力宣示对民主的“热爱”,言必称“民主”,把一种泛泛的、抽象的民主说成是推动经济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一些人总结世界历史“经验”,说举凡民主制度发展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也就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国内矛盾缓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一些人把民主泛化、绝对化,以为民主越彻底越好,越纯粹越好,越广泛越好,可以无条件地运用于社会的一切领域,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其实,早在若干年前,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把“民主国家无战争”、“民主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等作为它们向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推销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重要说辞。因此,可以说,一些人所宣扬的“民主万能论”,实质上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万能论”。

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就像市场一样,也会失灵。超出一定的条件和限度,民主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因为倡导新思想而被通过民主的方法判处死刑的,希特勒是通过民主选举上台而成为法西斯独裁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客是在行使民主权利时大打出手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民主还导致政治效率的降低甚至社会的长期动荡。

二是破除“民主永恒论”。在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看来,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因为“历史的终结”,它也将成为这个世界永恒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模式。在我国,也有人认为,既然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那么民主就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永恒主题。问题只在于民主的不断完善,而无所谓民主的消亡。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决定的,都要随着一个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从来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发展阶段、永恒不变的所谓“一般民主”、“绝对民主”,也不存在超历史的适合于一切民族和时代的民主观念。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国家形态,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列宁曾经指出:“从专制制度到资产阶级民主,从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从无产阶级民主到没有任何民主,这就是民主发展的辩证法。”(《列宁全集》第31卷第155156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建立起真正意义的民主管理制度,但那时的民主制度将完全失去阶级社会中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到那时,民主将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将成为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这也就意味着民主将因此作为政治范畴从人类的日常语言中消失。这不是一些人所歪曲的“怪论”,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

三是破除“民主普世论”。“普世价值论”是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运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手段推销其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重要战略之一。一些西方学者给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披上了一层“普世民主”、“永恒民主”、“全民民主”的华丽面纱,使之成为西方政客叫卖传销的政治商品。近年来,“普世价值论”在我国也产生较大影响,成为冲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几大社会思潮之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发展阶段、永恒不变的所谓“一般民主”、“纯粹民主”、“绝对民主”,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适合于各个民族的惟一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的。在民主建设问题上,采取“拿来”和“移植”的办法更行不通,生搬硬套很可能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适合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不一定就适合其他国家;适合一个国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民主形式,则未必适合这个国家的其他历史发展阶段。世界民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一再表明,照抄照搬别国民主政治模式从来不会成功,而强行推销和输出西方民主政治模式只会为别国带来动荡和灾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有多少国家遭受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欺骗,又有多少国家吃尽了照抄照搬西方民主模式的苦头!当前,西方大国策动的“颜色革命”纷纷褪色,美国主导的“大中东民主计划”几近溃败。这一系列国际政治的现实告诉人们,必须警惕“民主普世论”。

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立足国情、不懈奋斗、开拓创新,逐步建立起一个比较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这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不断坚持、完善和丰富这个制度。

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包括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最广大的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同时依法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有效组织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而非西方所谓的“三权鼎立”;坚持一院制,而非西方的议会制和两院制;坚持多民族团结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形式和“一国两制”方针,而非西方的联邦制或邦联制。

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既顺应世界民主发展潮流,又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程,值得我们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这一政党制度的框架之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亲密合作,与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多党多派轮流执政和政治制衡有着根本的不同,也与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曾经存在的一党制有很大的差异。四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多民族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创新。它既体现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长期历史演变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既保证了各人口较少民族在自己的聚居区内充分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又保证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五是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把基层民主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制度体系的丰富和创新。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是人民民主的精髓和要义所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六是服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实践探索而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惟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惟一正确道路,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惟一正确道路。衡量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四个标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七是充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既要坚决反对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模式,也要重视学习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以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生命力。这其中,当然包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有益成果。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有着其必然的历史局限性和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但与封建专制相比,它显然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而且,从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到今天,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政治上的每一个进步、每一项成就,都有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功劳。在社会主义政权诞生后,资产阶级在理论、制度、体制等方面也采纳和吸收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许多东西。经过200多年的发展,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在制度形式和运行机制方面有不少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成功经验。我们应当根据我国国情,深入研究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大胆吸收和借鉴其有益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全盘否定、一概拒斥,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有的态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临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还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付出相当艰苦的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好、发展好,对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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