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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礼藏·总序

编者(陈会林)按:

对于学习和了解中国法律史的人来说,如果不搞清楚古代中国的“礼”,就永远不可能搞清楚古代中国的法律及其思想,这有点像在西方不搞清楚“正义”,就不可能搞清楚西方的法律及其思想一样。中华法系与西方法系或近现代法制不是一个逻辑模式和话语体系(例如传统中国的“罪”“刑”与今天的罪刑就不是一回事),这个暂时按下不表。仅从法律构成形式上来看,今天的法律在古代中国就找不到任何一种法形式(礼、律、例、令、格、式等)可与之对应。今天的法律在古代中国只能是当时多种法形式的组合,这种组合无论是“礼++也好,还是天理+国法+人情也好,规范意义上的都始终处于灵魂、核心、基础级地位,所谓(法)一准乎礼也。在古代中国特有的经、史、子、集知识谱系中,法律位于部(这颇值得追问和专门研究)。在《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政书》收录的法典中,先是礼典——《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大金集礼》《明集礼》《钦定大清通礼》等,然后才是律典——《唐律疏议》《大清律例》等。这种安排也体现了当的更重要。

2010-2020年由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浙江大学礼学研究中心主持搜集、整理,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煌煌巨制、大型系列丛书《中华礼藏》,是对中华礼学文献的一次全面抢救性发掘和整理,是可能让世人搞清楚古代中国的伟大文化工程,这项工程也为世人搞清楚古代中国的法律及其思想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藏”(cáng)有收藏、储藏的意思;zàng)一般是佛教、道教经典的总称(已有《佛藏》、《中华道藏》)。《中华礼藏》收录海内外现存中国先秦至清末(截至1911年底)全部传统礼学典籍近3000种,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次对中华古代传统礼学文献进行全面调查、分类、整理、点校、研究、出版的大型文化研究与出版工程,是中华礼学文献的集大成者。《中华礼藏》分九类十卷出版(前面九类每类一卷,最后方外类分佛教、道教两卷),即礼经卷、礼论卷、礼器卷、礼乐卷、礼术卷、礼制卷、礼俗卷、家礼卷和方外(佛教、道教)卷,共350册,文字总量达1.4亿;同时出版《中华礼藏(精华编)》50册,约3000余万字。

 

中华民族的礼义传统积淀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与秩序,从而形成了一种“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钱穆语)的生存方式。《礼记·曲礼上》对此有概括的说明: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千百年来,正因为中华民族各个阶层对的认同与践行,不仅构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彰显了民族文化的独特面貌,也为人类社会树立了一个礼义之邦的文化典范。实际上,对“礼”的认同,体现了对文化的认同,对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

在不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弘扬传统文化,提升文化实力,强化精神归属,增强民族自信,已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刻不容缓的要务。温故籍以融新知,继传统而阐新梦,大型专业古籍丛书的整理与编纂,分科别脉,各有专擅,蔚然已成大观。然而对于当今社会有重要意义的礼学文献的整理与编纂,至今仍付之阙如。即使偶有礼学文献被整理出版,因未形成规模而不成系统,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往往还被视为经学典籍,既不能反映中华礼学几千年的总体面貌与发展轨迹,也直接影响了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前提下重建体现民族精神的礼仪规范。醪澄莫飨,孰慰饥渴。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全体同仁为顺应时代要求,发挥学科特色与优势,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愿精心整理、编纂传统礼学文献,谨修《中华礼藏》。

自从历史上分科治学以来,作为传统体用之学之致用部分的礼学就失去了学科的独立性。汉代独尊儒术,视记载礼制、礼典、礼义的《周礼》、《仪礼》、《礼记》为儒家的经学典籍。《汉书·艺文志》著录礼学文献十三家,隶属于六艺,与《易》、《书》、《诗》、《乐》、《春秋》、《论语》、《孝经》相提并论。迄至清修《四库全书》,采用经、史、子、集四分法,将礼学原典及历代研究礼学原典的文献悉数归于经学,设《周礼》之属、《仪礼》之属、《礼记》之属、三礼总义之属、通礼之属、杂礼之属六个门类著录纂辑礼学文献,又于史部政书类下设典礼之属著录纂辑本属于礼学范畴的文献,至于记载区域、家族、个人礼仪实践的文献则又散见于多处。自《汉书·艺文志》至于《四库全书》,著录纂辑浩如烟海的礼学文献,不仅使礼学失去了学科的独立性,而且还使礼学本身变得支离破碎。因此,编纂《中华礼藏》,既以专门之学为标帜,除了裒辑、点校等方面的艰苦工作外,还面临着如何在现代学术语境中界定礼学文献范围的难题。

《说文》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事神以礼,即履行种种威仪以表达敬畏之义而得百顺之福。礼本是先民用来提撕终极关怀的生存方式,由此衍生出了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表达尊让、孝悌、仁慈、敬畏等礼义的行为规范。《礼记·礼器》云:礼器,是故大备。以礼为器而求成人至道,与儒学亚圣孟子的礼门义路之论颇相一致。然而践履之礼、大备之礼的具体结构又是怎样的呢?《礼记·乐记》云: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褐袭,礼之文也。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根据黄侃《礼学略说》及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的论述,所谓“礼之文”、“礼之情”又被称为“礼仪”和“礼意”。礼器、礼仪用以呈现和表达礼意,此即所谓“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左传·成公二年》)。三者之中,礼仪和礼意的内容相对明确,而礼器的内容则比较复杂,具目则可略依《乐记》所论分为三种:物器(簠簋俎豆之类)、名器(制度之类)和文器(文章之类)。基于这样的理解,参考历代分门别类著录汇辑专业文献的经验,可以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全部传统礼学文献析分为如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作为源头的礼学原典和历代研究礼学的论著。

根据文献的性质,又可细分为两类。

1.礼经类。

《四库提要》经部总序所谓“经禀圣裁,垂型万世”,乃“天下之公理”之所,为后世明体达用、返本开新的源头活水。又经部礼类序云:“三《礼》并立,一从古本,无可疑也。郑康成注,贾公彦、孔颖达疏,于名物度数特详。宋儒攻击,仅摭其好引谶纬一失,至其训诂则弗能逾越。……本汉唐之注疏,而佐以宋儒之义理,亦无可疑也。”《周礼》是制度之书,《仪礼》主要记载了士大夫曾经践行过的各种典礼仪式,《礼记》主要是七十子后学阐发礼义的汇编。虽然三《礼》被列为儒家研习的典籍之后变成了经学,然而从礼学的角度来看,于《周礼》可考名物典章制度,于《仪礼》可见仪式典礼的主要仪节及揖让周旋、坐兴起跪的威仪,于《礼记》可知仪式典礼及日常行为的种种威仪皆有意义可寻。若再从更加广泛的礼学角度审视先秦两汉的文献,七十子后学阐释礼义的文献汇编还有《大戴礼记》,汉代出现的礼纬也蕴藏着不见于其他文献记载的礼学内容。因此,礼经类除三《礼》之外还应该包括《大戴礼记》与礼纬。至于后人综合研究礼经原典而又不便归入任何一部经典之下的文献,宜仿《四库全书》设通论之属、杂论之属分别纂辑。

2.礼论类。

此类文献特指历代综合礼学原典与其他文献,突破以礼学原典为经学典籍的传统观念,自拟论题,自定体例,结合礼仪实践、礼学原典与礼学理念等进行研究而撰作的文献,如朱熹的《仪礼经传通解》、任启运的《天子肆献裸馈食礼纂》、秦蕙田的《五礼通考》等都宜归入礼论类。此类文献与礼经类中综论性质的文献容易混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礼经类中综论性质的文献是对礼学原典的阐释,而礼论类文献则是对各类文献所记礼仪实践与理念的综合探索,二者研究的问题、对象,特别是研究目的皆有所不同。

第二部分是基于对礼仪结构的观察而针对某一方面进行独立研究而撰作的文献。

根据文献关注的焦点,又可分为三类。

3.礼器类。

根据前引《礼记·乐记》的说明,礼器包括物器、名器和文器。物器为礼器之代表形态,自来皆无疑议。名器所涉及之制度、乐舞、数术,因逐渐发展而略具专业特点,有相对的独立性,固当别为门类。就制度、乐舞、数术本属于礼仪实践活动而言,可分别以礼法、礼乐、礼术概之。又文器亦皆因器而显,故宜附于礼器类中。因此,凡专门涉及舆服、宫室、器物的礼学文献,如聂崇义的《新定三礼图》、张惠言的《冕弁冠服图》和《冕弁冠服表》、程瑶田的《释宫小记》、俞樾的《玉佩考》等都属礼器类文献。

4.礼乐类。

据《礼记·乐记》所言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可知礼与乐本是关乎人情的两个方面。因此,礼之所至,乐必从之。考察历代各个阶层践行过的许多仪式典礼,若不借助于礼乐则无以行礼。《通志·乐略第一》云: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礼与乐既相将为用,则凡涉及礼乐的文献,皆当归入礼乐类。然而历史上因囿于经学为学科正宗、乐有雅俗之分的观念,故有将涉及礼乐的文献一分为二分别纂辑的方法。《四库提要》乐类云:大抵乐之纲目具于《礼》,其歌词具于《诗》,其铿锵鼓舞则传在伶官。汉初制氏所记,盖其遗谱,非别有一经为圣人手定也。特以宣豫导和,感神人而通天地,厥用至大,厥义至精,故尊其教得配于经。而后代钟律之书亦遂得著录于经部,不与艺术同科。顾自汉代以来,兼陈雅俗,艳歌侧调,并隶《云》、《韶》。于是诸史所登,虽细至筝琶,亦附于经末。循是以往,将小说稗官未尝不记言记事,亦附之《书》与《春秋》乎?悖理伤教,于斯为甚。今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用以见大乐元音,道侔天地,非郑声所得而奸也。此乃传统文献学之旧旨,今则据行礼时礼乐相将的事实,凡涉及礼乐的文献不分雅俗兼而存之,一并归于礼乐类。

5.礼术类。

《礼记·表记》载孔子之语云: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卜筮之用在于决嫌疑,定犹与(《礼记·曲礼上》)。历代践行的各种仪式典礼,正式行礼之前往往都有卜筮的仪节,用于判断时空、宾客、牲牢等的吉凶,本是整个仪式典礼的组成部分。《仪礼》于《士冠礼》、《士丧礼》、《既夕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皆记卜筮的仪节,而于其他仪式典礼如《士婚礼》等皆略而不具。沈文倬先生已指出,《仪礼》一书,互文见义,其实每一个仪式典礼都有卜筮的仪节。因仪式典礼所用数术方法有相对的独立性,故历代礼书多有专论。秦蕙田《五礼通考》立“观象授时”之目,黄以周《礼书通故》设“卜筮通故”之卷。自《汉书·艺文志》数术略分数术为六类: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又于诸子略中收有与数术相关的阴阳家及兵阴阳文献之目,至清修《四库全书》子部术数类分为六目:数学(三易及拟易书)、占候、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栻占历数),分类著录纂辑数术文献,各有错综,亦因时为变以求其通耳。因此,就历代各个阶层践行的仪式典礼皆有卜筮的仪节而言,凡涉及卜筮的文献宜收入礼术类。

第三部分是基于对历代礼仪实践的规模、等级、性质的考察而撰作的文献

又可以分为如下四类。

6.礼制类。

《左传·桓公二年》载晋大夫师服之语云: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国语·晋语四》记宁庄子之语云:夫礼,国之纪也,……国无纪不可以终。凡此皆说明礼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重要的主导作用,故自春秋战国之际礼崩乐坏之后,历代皆有制礼作乐的举措。《隋书·经籍志》云:仪注之兴,其所由来久矣。自君臣父子,六亲九族,各有上下亲疏之别,养生送死、吊恤贺庆则有进止威仪之数,唐虞已上分之为三,在周因而为五,《周官》宗伯所掌吉、凶、宾、军、嘉,以佐王安邦国,亲万民,而太史执书以协事之类是也。是时典章皆具,可履而行。周衰,诸侯削除其籍;至秦,又焚而去之;汉兴,叔孙通定朝仪,武帝时始祀汾阴后土,成帝时初定南北之郊,节文渐具;后汉又使曹褒定汉仪,是后相承,世有制作。历代践行的礼,不仅仅是进止威仪之数,而是对文明制度的实践。因此,历代官方颁行的仪注典礼皆可称为礼制,是朝野实现认同的文化纽带,涉及礼制的文献世有撰作。汉代以后,此类文献也往往被称为仪注,传统目录学多归入史部。今则正本清源,一并归入礼制类。

7.礼俗类。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礼俗的产生先于礼制并成为历代制礼作乐的基础。所谓“礼失而求诸野”,正说了俗先于礼、礼本于俗。实际上,历代践行的礼制,根基都在于风俗,长期流行于民间的风俗若得到官方认可并制度化就是礼制。因此,礼俗者,礼仪之于风俗也,特指在民间习惯上形成而具备礼仪特点的习俗,其特点是以民间生活为基础、以礼仪制度为主导,在一定程度上兼具形式的自发性和内容的复杂性。早在先秦时代,荀子就曾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又说: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如是则贤者贵之,不肖者亲之。”因此,自汉代应劭《风俗通义》以来,历代有识之士往往述其所闻、条其所遇之礼俗,或笔记偶及,或着述专论,数量之多,可汗马牛,以为美俗、修义之资粮,故立礼俗类以集其精华,以见礼仪风俗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且早已渗透到民族精神之中。此类文献在传统的文献学中分布较广,史部的方志、谱牒,子部的儒家、农家、杂家乃至小说家,集部中的部分著作,皆有涉及礼俗的篇章,固当集腋成裘,汇编为册,归于礼俗类中。

8.家礼类。

《左传·隐公十一年》云: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之于国,则为国家礼制;礼之于家,则为家礼。家礼一词,最早见于先秦礼书。《周礼·春官》云:家宗人掌家祭祀之礼,凡祭祀致福。国有大故,则令祷祠,反命,祭亦如之。掌家礼,与其衣服、宫室、车旗之禁令。自古以来,家礼就是卿大夫以下至于庶人修身、齐家的要器,上至孝悌谨信等伦理观念,下至婚丧嫁娶之居家礼仪,无不涵盖于其中。家礼包括家庭内部的礼仪规范和伦理观念:礼仪规范主要涉及冠婚丧祭等吉凶礼仪以及居家杂仪;伦理观念则包括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等纲常。涉及家礼的文献源于《周礼》,经《孔子家语》、《颜氏家训》的发展,定型于司马光的《书仪》、《家范》和朱熹的《朱子家礼》,其中《朱子家礼》成了宋代以来传统家礼的范本。因国家礼制的“宏阔”和民间礼俗的“偏狭”,故素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理想的有识之士,往往博稽文献、出入民俗而备陈家礼仪节之曲目与要义,以为齐家之据、易俗之本。家礼类文献中以此种撰作为代表形态,延伸则至于乡约、学规之类的文献。

9.方外类。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种文化相互融合的共同体,整理、编纂《中华礼藏》不能不涉及佛、道两家有关仪轨的文献。佛教仪轨是规范僧尼、居士日常生活与行为之戒律清规以及用于各种节日与法事活动之科仪,虽然源于印度,与中华本土文化长期互动交融,固已成为中华礼乐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佛教仪轨与儒家礼仪相互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重塑了中华传统的礼乐文明。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深深根植于中国的现实社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社会调节功能。鲁迅曾指出:“中国根柢全在道教。”道教仪轨有其特定的从教规范,体现了道教的思想信仰,规范着教徒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仪式典礼的特点。另外,佛教仪轨和道教仪轨保存相对完整,也是重建中华礼乐文明制度的重要参考。因此,凡涉及佛教仪轨和道教仪轨的文献分别归入方外佛教类和方外道教类。

综上所述,《中华礼藏》的编纂是因类设卷,卷内酌分子目,子目内的文献依时代顺序分册纂辑(其中同书异注者则以类相从),目的是为了充分展示中华礼仪实践和礼学研究的全貌以及发展变化的轨迹。

编纂《中华礼藏》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一项学术事业,更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为了通过整理、编纂传统礼学文献,从中提炼出渗透了民族精神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为民族国家认同提供思想资源,为制度文明建设提供借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礼仪典范。

《中华礼藏》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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