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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能够获得“三个机会”

 

南宋诗人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获得三个“机会”:

一是有机会走出书本,去了解实在的法律、运行中的法律;

二是有机会走进实践,去接触法律机构的运行,了解法律实践是怎么组织起来的;

三是有机会思考未来,在初步体验和了解法律实务工作之后,对即将从事的法律职业进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