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与流派》课程论文(2014)评阅小记
题目:
一、读书笔记,自拟题目。
二、评述西方某一法律思想或法学流派,自拟题目。
各题均限制了范围。
参见:http://www.lawview.net/Item/Show.asp?m=1&d=956
一、问题
少数同学有以下问题:
1.第一题:一是书评擅改书目。写读书笔记的目的是让学生精读一两本原著或代表作。少数同学所评述的书不在指定范围内,例如评述《摩西十戒》、密尔《论自由》、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等,有的评述今人教材或著作,例如评述郭成伟的《外国法系精神》、严存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沈宗灵的《现代西方法理学》、评《顾准文集》。二是没有评述对象(没有具体的书),乱贴一通,莫名其妙。
2.第二题:一是分析的不是某一法律思想或流派,而是个人的某一思想,例如分析洛克的自然权利观、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奥斯丁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德沃金的权利理论;二是超出指定的范围,例如分析存在主义法学。
3.抄袭。完全没有自己的语言,从网上直接复制粘贴,原网页中的下划线、底色、原错误都保留着,有的文稿中还冒出一句“以上部分来源于百度百科词条”。
4.篇幅太少,每题不到一千字。
二、优秀
大部分同学非常认真,部分文稿有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
1.有些题目很好,例如:
汪婷婷:《正义是法律的精魂》;
莫为为《由天上到人间:自然法学述评》;
吴琛:《文明的刀锋: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黄晓雨:《经济与法律交织的社会:读<法律的经济分析>》;
曾林辉:《法律是沉默的法官:读<论法的精神>》
张子敏:《法律不应只是强者的庇护伞——读耶林<为权力而斗争>有感》
2.有些内容很好,例摘如下:
俞晓雅:
为了更好地学习和体会西方法律思想与流派这门课,
郭佳颖: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的法律信仰危机。我认为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本身是不完善的,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很多案件都找不到相应的法条法规去解决,比如山西胡文海的杀人案件就是钻了法律漏洞。其次,执法不严,存在特权阶级。在现阶段,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民告官的案例一般都很难成功,中国没有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法律之上存在着很多特权阶级,正因如此,很多人吃了亏还不敢伸张。最后,大量的冤假错案打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曾经有一位资深律师这样评价,在他接触的案件中,有百分之十是完全冤假错案,百分之九十是部分冤假错案。这个数字是很让人触目惊心的。就像众所周知的赵书海案,我想大部分民众都会为他感到不公,即使得到了赔偿,但是却连正式的道歉也没有收到,妻离子散。然而他还是幸运的,得到了昭雪,不知还有多少人仍含冤不白。可以说,大量的冤假错案,以及国家和司法机关对待冤假错案不负责任的态度都深深打击了民众的信仰。最后一点,中国是长久在儒家思想文化熏陶下的国度,很多民众根深蒂固的道德,情感观念远远强于法制观念,从而到时情高于法的现象。为了建立中国公民的法律信仰,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执法公正,这是最重要,也是最难做到的一环。中国必须逐步建立司法独立。其次,对法律进行不断地完善,尽可能地弥补法律漏洞。再有开展各种活动,对公民的基本法制观念进行普及教育,树立公民守法护法意识。信仰是一种内心的无条件的服从,信仰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不断地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才能重拾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从而简历里法律信仰。这必定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结果值得期待。
吴竞一: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说:“精神财富是第一位的,健康是第二,财产是第三。如果一个立法者或一个国家忽视这些指导路线,而把财富的评价提得高于一切,或提升其它较低的东西到较高的位置,那么这将是政治和宗教上的愚蠢行为。”然而在我们如今的生活中, 人们早已经将这一观点完全颠倒了过来。不管是官员,还是商人,抑或是普通老百姓,先将金钱、财产放在第一位,然后再去追求身体健康,家庭美满。而精神上的追求,人们早已抛掷脑后,重视积累精神财富的人寥寥无几。就国内楼市而言,房价久高不下,国家一直在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调控。但是国家的法律并不能束缚住炒房人的“热情”,“房叔”、“房姐”只是这些人的代表。过于追求金钱便会将精神上的财富忽视。图书馆里的书籍、文学作品已经无人问津;世界著名的画作、书法作品人们争相购买,为的并不是去欣赏其中的艺术、品味它的奥妙,为的只是它们的增值空间,来获得利益。如果在此之前,法律能够很好的限制住该现象的发生,那么人民生活水平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因此,法律的指导路线应首先考虑整塑人们的精神,进而保护人们的健康,最后是实现对财产的保护。如果指导路线相反,法律倡导和保护人们首先去追逐财富利益,那么精神和健康都会因此而变得一塌糊涂。
张斯珂:
西方的法学经典著作往往有两大特点,一是简洁却含义丰富的语言,二是澎湃于字里行间的激情。相形之下,耶林的这本书在第二点上尤为突出。他的思想,穿越历史的时空,跨越大陆与海洋,在一百多年间,鼓荡起无数个法律人的心灵。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更使人如醍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
……
我不知道那些拥有权力的人,那些梦想大国崛起的人,是否能听到耶林的声音。但我深深知道,对于那些珍视自身权利的人们来说,“为法的诞生而必要的斗争,不是灾祸,而是恩惠。”就如耶林在文章的最后所引的箴言一样:“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为权利而奋斗的人们,就走在这条光荣的荆棘路上。虽然路很漫长,但一路的牵牛花、一路的风景和见证,将留下我们坚定有力而又灿烂幸福的足迹。
石冠婷:
感觉《论法的精神》是一壶佳酿,值得我们慢慢去品味,而孟德斯基就是那个酿酒人,更加值得我们去学习。
易晓培: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我想这句话便是对中国当今社会的最佳阐释,但也愿社会这个共同体能在先哲的肩膀上朝着更好的未来进发。
高祎:
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贯穿前后的一词是“法感情”,在文中耶林提到,法感情是政治教育的最高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可是中国,无疑是不太重视法感情的教育的,公民也没有被培育出健康的法感情,甚至在许多时候还会伤害公民的法感情。举例来说,中国现阶段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许多公民在权利被侵犯时,想到的不是通过司法制度解决而是通过信访制度解决,这表明了他们对于法律的信赖和依赖程度都十分低,既然没有法律信仰,没有法感情,那么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难想象他们会为权利而斗争。所以若是中国真的想像很多人呐喊的一样,实现大国崛起的梦想,就不能在法与国民的法感情之间产生大裂隙,造成国民不理解自己的法,法也不理解国民的结果。那么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对中国就有了极大的借鉴参考意义,耶林说:“只有每个人的健全有力的法感情才是国家力量极为丰富的源泉,得以自立于国内外的确实保证。法感情是整棵大树的根,当这根不发挥任何作用时,他将在岩石和不毛的沙地上枯死,其他一切都将归为泡影。”当前中国也应该注重人民法感情的建立和健全,制定能引起民众共鸣的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完善我们自己,更完善我们的国家。
汤佩:
马克思主义经过中国化才有了毛泽东思想,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必须经过中国语境的解读才能为中国的社会现状服务,我们要正确认识它,就必须看到它的优点和缺陷,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既要吸收其优点,又要避免其缺陷问题的发生,从而促进中国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熊娟子:
犹记得当初希望能够系统地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与流派,以便在阅读相关书籍时有一个宏观的把握,所以我选择了这门通识选修课。通过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我了解了许多关于西方法律思想流派的知识。谈到读书笔记,我想写写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因为书中表露出的忧患意识和对人类生存状况的强烈关注,以及那句振奋人心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都吸引我阅读本书并促使我对作者产生深深敬佩之情。
石竹:
我想,如果不是生活在古希腊那样盛行辩论的国家,又怎能产生如此英才呢?古希腊人讨论哲学问题,追昔抚今,而现代的一些人整日为名利所累,真令人扼腕叹息。读《理想国》这本书,不仅能了解古希腊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风俗人文等,还能跟着苏格拉底的辩论培养一些哲学思维,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和对待生命的态度,同时也能学到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读书,要学习书中的学问,更要从学习书中品味人生。
曾林辉:
我之所以提到孟德斯鸠的个人知识背景和生活经历,是因为这本书的一大特点即是内容宏富。当我们把目光投射到这本陈年著作为之惊叹为之错愕的时候,蓦然回首,在这法学经典的背后是一座横亘百年的知识宝库,这就是源远流长的世界法律思想史的重要里程碑。当我们进入这扇浸染着正义光辉的大门时,我们就会发现,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敬仰的那种一板一眼的法学精神竟然深深根植于世界民族久远的法律血液之中。
历史的趋势给他提出了反封建、反教会、反暴政的时代任务和思想主题,同时也规定了他的思想的“谨慎”、“温和”、“妥协”。《论法的精神》是继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后第一本政治理论书籍,是其时代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可以说,是时势造先驱,先驱著经典,完成这样一部意义独特而重大的著作应该要由这样一位视野开阔见多识广的名家来完成。通读此书,毫无一般法学著作晦涩难懂枯燥乏味之感,能读懂主要篇章并非是我领悟力高,而是因为该书讲解透彻观点独到,实在令人手不释卷。
王丹沁: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所以我认为中国政府有义务去保护人民适度的行使这项权利,当然行使这项权利的中国公民所采取的暴力必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上个世纪的学生反政府示威最终发展成流血冲突,我认为双方都负有责任。虽然从现在的角度看,学生们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但急于求成,最终导致暴力升级。而政府却是主要动用暴力手段者,用战车向学生压去,并且至今仍有许多学生在政府黑名单上,原本应该是社会精英阶层的他们,许多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也难怪我国的人权问题多年来为西方发达国家所诟病。综上,我认为对于纠纷的解决,能用调解的途径,不用司法救济,能用司法救济,不用暴力手段。解决公权力与大多数私权利的纠纷,暴力手段是最后万不得已的选择。
王红玉
在初次听到这本书(指《为权利而斗争》)的名字时还以为是一本哲学性很强的书,会有晦涩难懂的词句,枯燥乏味的逻辑分析。读过才发现其实它并不是很难理解,以我们的水平和理解力完全能够读懂它。在他的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以前没有见过没有想过的问题,见解,想法。它给我的启发很大,从作者的思想中开辟了另一个看问题的角度,让我对社会中一些现象有了重新的认识,思考的也更深刻了。
……
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人为了2元钱的地铁车票纠纷,历时两年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了法院的双倍罚款。当时只是觉得这人就是有病。但是在看完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我则明白了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其中受伤的他的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我真正体会了耶林要将“不得姑息不法”放在“不得为不法”之前的原因。
……
正如书名那样“为权力而斗争”,简单却又不简单。简单,是因为每个人都很容易理解它所要表达意思,而且每个人都会喊这句口号式的话。不简单,是因为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做到为权力而斗争呢?又有几个人能为这句口号式的话而奋斗终生呢?
作为一个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子,我认为我们应该时刻拿着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遇到不公平,我们要勇于站出来去主持正义,去捍卫法律!尽管我们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只要我们努力去主张就一定能得到社会的回应!
阅读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仿佛是在聆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他们都激励我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耶林在文章结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必须不停地开辟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
董乘豪:
初读这本书(指《理想国》)时,因为书中有的字句拗口,再加上哲人的思想和思维着实让人捉摸不透,便读着吃力,而且也没有感觉有什么意思。不过,硬着头皮继续读下去,虽然有很多地方还是不求甚解,但是仍旧被他作为那个时代所生活的人的一些先进思想,还有他所向往的那个理想世界,深刻震撼了。不得不承认柏拉图确实是思想见解独到且思想认识深刻的伟大哲学家,也不禁感叹古希腊的文明和民主制度能够造就出这么杰出的哲人。
张子敏:
非法学专业的我,法律之于我,是严密而刻板的法条,更是法条背后森严的逻辑所带来的冷冰冰的理性。而当我首次读到《为权力而斗争》时,情绪是无比的激荡。原来法律不只是死板的法条,律师法官更不是冷血刻板的呆子。相反的,法律要用来捍卫权利、实现正义,而法律人则应充满热情与斗志。当我读完时,血管中好像流动着烈酒,令人兴奋、迷醉、灼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