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法律智慧,改良外来移植法制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杭州年会讨论综述
余钊飞 胡荣明
来源:中国法律文化网:http://www.law-culture.com/showNews.asp?id=15835
10月9—11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承办,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协办的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在杭州西湖花港海航酒店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台湾和澳门地区有关高校等一百多所国内高校及美、日、韩等国家的二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西子湖畔的这场为期两天的学术讨论。
年会以“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的本土化改良”为主题,旨在贯彻十八大报告“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精神。讨论在第八届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范忠信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主持下拉开序幕。在开幕式及首场大会讨论中,参会各方代表特别强调了认识和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这一宗旨。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杨一凡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教授和法学院院长李安教授、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健教授等在发言中先后表达了对中华传统法律智慧的认知,特别强调中华传统优秀法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体系建设,强调对近代以来自国外移植的法制进行民族化或本土化改造,都认为这是贯彻十八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精神的重要一环。中国大陆学者代表西南政法大学俞荣根教授更阐释了儒学正义论的七大主题和中华法系礼法文明遗产,纠正了以律令法为中华法制全貌的错误认知;台湾地区学者代表辅仁大学黄源盛教授从法律继受与法律语言转换角度反省了法律移植的得失,特别揭示了即使是超前的移植法制,只要真实信守,也会使人民相安无事的接受这一规律;美国学者代表廖凯原教授更通过对轩辕黄帝法制思想的量子信息力学解释,申说了中华传统法律智慧的现代意义。
随后展开了分组学术讨论。四个分会场分别从中华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历史启示、中国古代法制的成就与智慧(上、下)、近现代中国法制移植的利弊得失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吴玉章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先后主持的第一分会场讨论中,14位学者先后发言。中国政法大学王宏治教授阐发了中国法律传统中的明德慎罚、恤刑慎杀思想对今日死刑复核制度完善的意义,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申述了古代中国调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实际规则体系及其原则对当代中国民法建设的指导意义,江苏大学张先昌教授阐发了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武汉大学柳正权教授述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原心原情定罪对当代中国法制的影响,兰州大学韩雪梅副教授对藏族传统法制中的赔命价制度中的侵权行为法智慧成果进行了总结,辽宁大学张锐智教授对儒家文化作为东亚各国法制改革的宝贵资源的情形做了阐述,华东理工大学李瑜青教授提出了普通道德与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有异的命题,中国政法大学张国钧教授阐释了亲属容隐保全人伦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特别意义,日本学者荆木美行、人民大学副教授尤陈俊等也发表了相应学术观点。法律史知名学者李力、徐晓光、崔永东、宋四辈、史彤彪、周少元等进行了学术评议。
在扬州大学夏锦文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景良教授先后主持的第二分会场讨论中,13位学者先后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屈超立教授从宋代司法巡查制度出发阐发了传统监察法制的借鉴意义,海南大学叶英萍教授就唐律“官司出入人罪”制度对当代中国法官责任制度建设和冤假错案防范的特别借鉴意义进行了阐述,中国计量学院温慧辉副教授从周礼三刺、三赦、三宥制特别阐发了传统仁道矜恤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西北大学马泓波副教授就宋代家法国法联合反赌博机制的现代启示意义作了说明。上海师范大学教授戴建国、南开大学教授岳纯之、河北联合大学讲师张锋等也发表了相应见解。法律史知名学者苏亦工、曹旅宁、童光政、张全民等对发言进行了学术评议。
在由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苏州大学艾永明教授先后主持的第三分会场讨论中,13位学者先后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郑显文教授重点阐发了古代中国重大疑难案件复决机制的现代借鉴意义,华侨大学张国安教授阐发了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当代借鉴意义,浙江财经大学蒋铁初教授从刑讯目的出发探寻消灭刑讯逼供的有效途径,安徽师范大学刘道胜教授对“官有律令,民从私约”的法律传统进行了现代解读,郑州大学梁凤荣教授阐述了古代中国瑕疵担保、追夺担保、信用担保制度对培育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法制的重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从明清碑刻题材出发阐释了古代中国非正式法生成路径及其法律秩序建构作用对现代的启发意义,浙江财经大学田东奎教授从明清水权纠纷调解模式出发探讨了传统调解机制的现代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南玉泉、新疆大学教授白京兰等也发表了相应见解。法律史知名学者徐永康、徐立志、张少瑜、周东平、柏桦、俞江等分别对上述主题发言作了学术评议。
在由华东政法大学丁凌华教授、南开大学侯欣一教授先后主持的第四分会场讨论中,12位学者先后发言。中国社科院高汉成研究员就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的“中西结合”理想追求与实践差距进行了阐发,河南工业大学穆中杰副教授主要探讨了晚清法制现代化和大陆法移植问题,浙江理工大学何邦武副教授探讨了自由心证原则在近代中国证据法建设中的接受规律,澳门科技大学何志辉助理教授则通过澳门法之中西文化对抗下的风俗习惯法典化探讨了外来法制本土化的规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会林副教授从婚约制度的历史价值及现代意义阐述出发提出了婚约入法与国际接轨的建议,华中科技大学饶传平副教授通过20世纪中国宪法社会权确立历程总结了近代中国宪法的大同思想渊源及其启示。中央民族大学邓建鹏教授、福州大学蔡晓荣副教授、苏州大学方潇教授和汪雄涛副教授等也发表了相应学术见解。法律史知名学者王立民、程汉大、张生、李交发、周子良等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分组讨论之后,各分会场共推出了七位学者在第二天的大会上做了主题报告。武汉大学陈晓枫教授特别阐释了中国基本法文化的文化底蕴与当代变迁,从个人人格附属于家长的角度阐发了中国传统法制的局限;上海政法学院倪正茂教授特别主张弘扬中国传统激励型法律文化,以矫正惩罚型法律文化的片面性;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总结了近代中国法制移植速成与法治目标疏远之尴尬历史,阐述了移植法制本土化之艰难和困碍;西华大学吴佩林教授从清代四川南部县诉讼档案出发分析了清代地方社会的诉讼实态,纠正了前人关于地方区域性“健讼”民风的简单评价;西南政法大学曾代伟教授考察了抗战时期大后方司法改革经验及其对今日司法改革的借鉴意义;黑龙江大学孙光姸教授考察了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中的苏联法中国化实践,反省了自苏联移植的法制中国化的利弊得失;夏新华教授就刘少奇在苏联宪法移植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澄清了新中国移植苏联宪法的原因。韩国学者任大熙教授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年会也是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换届选举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执行会长。吴玉章、赵晓耕、霍存福、汪世荣、张中秋、侯欣一六位教授当选新的执行会长,并于闭幕式上发表了未来办会设想。资深学者代表杨鹤皋教授、孔庆明教授,协办单位代表陶丽琴、蒋铁初教授,明年年会承办单位代表汪世荣教授、第八届法律文化博士论坛承办单位代表戴建国教授等也分别致辞。最后,资深学者和新任执行会长们为获得第一届“曾宪义法律史奖学金”的24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