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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后记》

《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陈会林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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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序》

    《历史法学文丛总序》

   

  本书是在我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也是我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民间与国家解决纠纷的联接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国法学界流行一句让很多人汗颜的问话:“什么是你的贡献”?初窥法学堂奥的我,实在是不敢言及自己有什么“贡献”,但十多年来,我一直朝着争取做点贡献的方向努力!这就是正心诚意地在传统法律文化研究领域笃学深思,探索耕耘。

  百年前梁启超曾言中国“今日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以自存!”我们忝入法律人之列,又置身中国(大陆)空前关注法治的时代,更感“发明法律之学”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法律史学者,如何“发明”法律之学?我以为,首先要有这样一种学术理念或使命感,这就是推进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的法治进程或法制进步作贡献!这一点与部门法学者是相通的。至于如何作贡献,作什么贡献,我认为中国法律史学者的中心任务是探清中国到底有哪些法律传统,特别是那些古今贯通、与西方近似甚至比西方还好的法律传统,这一点虽然有别于部门法研究,但如果做到了,它就是更重要的贡献!本书的出版,应该说是践行这种理念的尝试,追求这种贡献的“脚印”!

  法律传统既是精神的,也是制度的,更是文化的。法律传统形于流动,生生不息,不是死亡的过去,而是鲜活的现实,它嵌入人们的思维深处,凝于人们的言谈举止,更或明或暗地附着于现行制度!法律传统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更是人类的。因为随着世界市场的开拓和经济的全球化,“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马克思语);也因为“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鲁迅语)。

  传统中国地缘社会解决纠纷的机制,是中国传统制度文明或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赐给我们的一个学术富矿。黄宗羲说“圣学之难,不特造之者难,知之者亦难,其微言大义,苟非功夫积久,不能见本体”,传统民间社会的解纷机制不是“圣学”,但“造之者难,知之者亦难”却是相同的!时间的久远,地域的广袤,情形的细碎复杂,资料的散乱佚毁,加上相关理论问题的分歧或空白,都给本课题的研究带来一定的困难。我的博士论文题为《明清地缘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其中“纠纷解决”的外延取广义,包括纠纷发生前的预防和纠纷发生后的调处两个方面,为出版进行修改之后,文章篇幅倍增至60万字,为了适应出版要求,不得不删去书稿中关于“纠纷的预防”的全部内容,所以本书中的“纠纷解决”宜当作狭义解,即仅指纠纷发生后的调处,同时本书也因此成为原博士论文的“节本”。

  我的博士论文无论是当初的写作还是此后的修改出版,无不凝结着导师范忠信教授的心血!从论文选题到拟定提纲,从确定思想主旨到最后成文成书,范忠信教授都付出了极大辛劳!从第一次走进老师的课堂至今已有十年,这些年来,范忠信教授以他融贯中西、会通古今的学识素养教育着我,以他一丝不苟、务实求真的治学精神感染着我,以他关注社会、指点江山的现实批判主义研究风格影响着我,以他长于学术活动组织、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的大家风范指引着我!作为范忠信教授招收的第一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又留在他身边工作的助手,我有幸有更多的机会接受导师耳提面命,殷殷指教,有幸因此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学业修养,并不时油然生起凤凰涅槃、蝶化新生之感!恩师的言传身教就象柏拉图笔下的那根“金色的、圣洁的绳子”把我一步一步引向法学研究的殿堂,使我有信心尝试着通过观照现实、反思传统的学术路径来“切入主流,干预社会”,尝试着从历史法学与社会法学两条路径阐扬中外法律传统精华,影响中国当代法治事业。

  导师组的另两位博士生导师陈景良教授和程汉大教授对我博士论文的写作给予了切实指导,他们的每次指点都如同醍醐灌顶,使我大彻顿悟。他们平时对我学业的劝勉,犹如晨钟暮鼓,使我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给我前进的动力,努力的方向。陈景良教授与范忠信教授的治学风格迥异,但各有其长,相映生辉。如果说陈师的研究注重事实之真切,那么范师的研究则强调价值之善美;如果说陈师的研究有中国古文经学、西方潘德克顿法学之风骨,那么范师的研究则有中国今文经学、西方历史法学之品格!作为学生的我们,沐其中,得其所长,堪称大幸!武汉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陈晓枫教授,舌灿莲花,侠义肝肠,令我敬畏!从论文评阅、答辩诘难,到书稿的改成,教授都予以点石成金般的指导。湖北警官学院副院长萧伯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曾代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徐永康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吴琦教授对我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成为我后来修改书稿的重要方向和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系的张继成教授、郑祝君教授、武乾副教授、李艳华副教授、春杨副教授、孙丽娟副教授、李培锋副教授、屈永华副教授等对我博士论文的写作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极大地促进了我对问题的思考,堪有催笋成竹、润花著果之功。在此,我对上述各位老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我博士论文的写作得到诸多专家和友人的帮助。重庆市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委员、著名会馆与民俗研究专家何智亚教授在收到笔者的“请教信”后,立即回信予以鼓励和指导,并提供大量研究与文献信息,同时承诺“只要需要”就可以寄赠自己收藏的珍贵资料,使我至为感动。本专业硕士生陈超玲同学全程协助了我的写作,从开始的资料收集、契约拍照,到最后的文字通校,她都付出了辛勤劳动。师弟刘华政博士帮我识读和录入了相当一部分原始文献;师弟翟文喆(天津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将自己收集的明清小说资料全部电邮给我。笔者过去的学生罗晨女士(北京中盛粮油工业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多次前往国家图书馆帮我把所需的特藏文献拍照并制作光盘邮寄给我,还有王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朱峰(工作于重庆)、郑文博(湖北大学法学院)等同学都为本文的写作做了很多具体工作。在博士论文的成书过程中,我的研究生耿芳同学承担了全部文字审校工作,湖北大学外语学院的李俊梅硕士核校了所有外文内容。以上君我都铭刻心际,永远感激!

  我的学业一直得到师弟咸鸿昌、毕巍明、杨松涛、张文勇、黄东海、张国安、易江波、刘华政、罗鑫、李可、汪雄涛、张正印等博士的关心和帮助。如今他们星散各地,各自忙乎,我非常感念他们!

  本书参考和引用了许多中外专家学者的权威成果,对他们的开拓研究和“巨人肩膀”之功,在此致以我最真诚的谢意和敬意!

  中国的“诗圣”杜甫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本书虽经苦思酝酿和数易其稿,但“始生之物,其类必丑”,浏览全篇,摩挲书稿,我那诚惶诚恐、如履薄冰的心境没有丝毫变化。而且对于书中的缺憾,我并非全部知晓,所以特别企盼学界同仁和读者君对其中的疏漏和谬误之处随时批评、赐教,我在此谨向您预致由衷的感激!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基金的资助,谨致谢忱!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社长李传敢老师、副总编张越老师的指导和支持,感谢本书责任编辑彭江主任的高尚劳动,正是他们的热情、敬业和执着才使得拙作得以如期面世。

                                                陈会林  谨识

                                     20097月于火伞高张之武昌晓南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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