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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材编写会议在中南法大召开

[记忆时空]

全国高校法学基础教材《法理学》编写暨统稿研讨会会议纪要

耿 芳

(2009年时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

2012年时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相关报道

http://www.cuplpress.com/newsinfo.asp?id=197&cid=8

http://fxjy.znust.edu.cn/html/jcbx/20100430/67.html

http://www.sinobook.com.cn/comment/newsdetail.cfm?iCntno=6619

http://xh.sysu.edu.cn/admin/news_view.asp?newsid=1814

http://www.lawcyber.net/hl/zflt/flxhy.html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全国高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法理学》编写既统稿研讨会于20091024在湖北武汉南湖畔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负责召集、主办。

一、会议基本情况

参加会议的有教材全体编写人员和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会秘书长刘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的郭栋磊副主任共14人。编者来自北京、广州、福州、秦皇岛、郑州、武汉等各地的11所高校,这些高校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燕山大学、黄河科技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研讨会的主要议程有:(1)本教材第一主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教授致欢迎辞;(2)第二主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会林副教授介绍教材的编写安排和本次研讨会的准备简况;(3)专题发言。刘红教授、郭栋磊主任、范忠信教授分别主要就本套教材的编写背景、编写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作专题发言;(4)讨论完善教材的编写大纲。每位作者在原协商确定的大纲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具体写作心得提出完善意见。(5)对已编成书稿的进行集体点评、讨论。每位参编人员根据自己完成的部分书稿内容制作成PPT,简介其思路和内容,接受其他人员的评判、挑刺。这项议程占据会议的大半时间;(6)参编人员与主编签订《编写协议书》。(7)主编范忠信教授总结。

会议自上午9点开始,晚上7点结束。研讨会由第二主编陈会林博士主持。

次日(25日)部分老师考察了黄鹤楼、湖北省博物馆、东湖等武汉的风景名胜。

 


 

会议主题投影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会议现场

 

 

第一主编范忠信教授作专题发言

 

 

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会秘书长刘红副教授专题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郭栋磊副主任专题发言

 


 

第二主编陈会林副教授作专题发言

 

二、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会秘书长刘红副教授的发言(摘要)

首先感谢范忠信教授抛开门第之见,应邀参与到这套由独立学院、“三本”院校发起的系列教材编写工作中来。尤其令我们感动的是,教授如此慎重这本教材的编写,盛邀全国各地的参编教师前来参加这个研讨会,这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学教育事业的热爱、严谨务实的治学精神。“协作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已决定重点支持《法理学》教材的编写工作,争取把该教材编成高质量的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

这套教材编写的总体背景说来话长。截止2008年,全国318所独立学院的100所开设了法学专业。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尴尬状态或者说夹缝中生存的现状,在教材的使用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大多数独立学院使用的都是北大、高教版的“红皮书”,这样,一套教材,“一本”在用,“二本”在用,“三本”或独立学院也在用,这是不科学、有违教学规律的。所以我们就有一个想法,要编一套专门供独立学院等院校中应用性更强的法学学科使用的教材。今年4月我们决定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作,正式推出这样一套系列教材。当时我们邀请全国部分法学专家和骨干教师代表,在京举行类似于今天这样一种研讨会的教材研讨会,认真讨论了教材的定位和编写要求。这套教材主要针对应用性学科,使用对象包括独立学院和“二本”院校。计划编写30本,其中16本是核心课程教材,14本是实务性较强的教材。参与编写的很多老师都是来自“一本”学校的老师,包括一些教授、博导,范忠信教授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我们这套教材主要是针对应用性法学人才培养的,所以大家在编写时应该重点从基础和实用两个方面下功夫。

 

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郭栋磊副主任的发言(摘要)

感谢主编范忠信教授以及中南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为这次法理学教材暨统稿研讨会所做的精心筹划和组织,感谢各位参编老师不辞辛劳从全国各地奔赴于此,齐聚一堂,共谋编辑良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对这本法理学教材的编写工作极其重视,社领导特地请我转达对该教材编写的几点建议:第一,篇幅适中,语言简练,尽量符合独立学院教材的要求。第二,参编人员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使教材内容在理论或思想上保持一致。该教材的编写人员有15位,这么多人参与其中,是我们组织教材编写的一种尝试。编写人员多,能够容纳每位老师的学术观念,使教科书的体系和内容更加完整和充实。但人多也给组织者带来挑战,希望教材的统稿工作注意各章之间不出现知识重合,前后学术观点一致,不出现矛盾。第三、各位参编老师的语言风格注意保持一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一向把精品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希望这本法理学教材能够严把质量关,争取编成精品教材,进入国家“十二五重点规划教材”。

 

四、主编范忠信教授对教材编写的总体要求(摘要)

《法理学》教材历来就是法学系列教材中的第一本。如果第一本教材编得不好,对其他人的信心可能就是一个打击。这次我们三番五次地敦促大家来开会,主要目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互相推敲,敲打已经写成的书稿。我们的追求,是把该教材编成精品或者样板,将来推为国家规划教材。如果这个目标达到了,我想无论是对于出版社还是对于教育协作会,都有深远意义。现在全国教材有泛滥趋势,每个学校、每个系统都想编教材,刚任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发过一篇论文的人,也都编教材。即使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还是要竭尽全力编出好教材。也许好教材更容易脱颖而出,更能受到珍视。

对于我们这本《法理学》教材来说,编成好教材的前提是要符合独立学院需要的教材的基本宗旨、总体要求,以及出版社的要求。只有这样,写起来才会思路清楚,将来用起来才会方便。除此之外,我还想说一些具体要求,这也很重要,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质量问题。如何使我们编写的教材符合出版社和协作会的要求,以及达到将来申报优秀教材、规划教材的要求?我想首先是请各位作者严格遵守《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编写参考说明》的总体要求,除此之外,我还想补充和强调四点具体建议:第一,广取多种教材,博采众长。至少博采五种教材之长,把五种以上教材关于同一个问题的说法作全面对照,找到了最一般的说法;对不同的说法有了自己的取舍,并有充分的理由,这就大致可以了。然后用自己的话语把想说的话表达出来,这样就算勉强做到了“集大成”,至少是五种教材的“大成”,这也是一种创造;第二,基本概念要开宗明义讲清楚。每章每节的关键词、核心概念,在第一段的开始就讲清楚。这既是教材编写的一般规律,更是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需要(他们对概念的理解能力可能稍弱一些)。第三,语言通畅,表达准确。为此,大家可以在写完之后自己关起门来大声朗读一遍,发现念不顺的话就改,毫不吝惜。第四,参加编写的老师之间要互相点评、互相敲打,甚至把书稿打印出来给同行审读。

(二)学术规范问题。这个问题怎么强调也不会过分,学术道德是学术的生命!这里我特别强调四个方面:第一,防止抄袭。首先是引用别人的话要充分注释,注明出处。最好不要大段引用别人的话,如果一定要引用,一定要严格注明出处。第二是在用综合归纳别人的成果时,尽可能用自己的话说出来。第三,严格遵守《编写协议书》中的要求或承诺。明显违约的要受到惩罚,书稿作废。第四,写完之后,请一两个学生将书稿与网上或其它教材的内容进行比对,看有没有与别人原始作品雷同的,也就是尽可能避免抄袭嫌疑。

(三)特色问题。可以总结为四方面:第一,线索明显。也就是教材的标题之间、教材的整体和部分之间,关系非常清楚,章节目不窜乱。要并列的都并列,要递进的都递进。第二,结论明确。尽量避免旁征博引,少介绍有争论性的内容。如果要介绍,最后也要明确表明自己的观点。“结论明确”还意味着要求语言简明、文字通俗,少用长句子。第三,目标明确。一是理清知识体系,也就是帮助学生简明扼要地弄清或掌握基本的知识体系;二是应付“三考”(司考、研考、公务员考试),特别是司法考试,编写时尽可能结合起来。第四,实用性强。注意穿插案例,增强教材内容的实用性。

(四)写作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编写人员个人写作;第二阶段是研讨推敲,今天我们就是在做这个工作;第三阶段是编写人员个人修改完善;第四阶段是主编、副主编统稿;第五阶段是宣传推广。不仅要在出版后宣传,而且要在编写过程中就进行宣传,例如在本校校园网上进行宣传介绍,这也有利于自己的编写受到监督,从而保证质量。此外,建议在教材中的适当地方显著地介绍每位作者。

古语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风斯下矣”,意思是说,追求上等目标,只能得到中等结果;追求中等目标,只能得到下等结果。我今天讲话所要表达的一个意思,就是我们要通过“取乎其上”,争取得到一个中等结果,也就是达到一个中等目标。这个目标达到了,我们这本教材就可能是这套系列教材中的上乘之作!

 

五、副主编陈会林副教授对编写技术统一的几点说明(摘要)

第一,关于编写原则的体现。本教材编写坚持实用、精简、创新的原则。其中“实用”主要体现为充分照顾学生的“三考”和就业,这要求内容上注意用案例或事例来解析有关原理或法条,特别是结合“三考”试题(司考题、名校考研题、公务员考试题)内容,尽量体现历年真题内容。“精简”主要体现为内容的基础性和语言的简要性,不特别要求内容的学术性和理论深度。

第二,关于体例安排。根据《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编写参考说明》的总体要求和出版社寄送的样本(《物权法》),本教材的每章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课前提示”、“引例”、正文、“引例解析”、“案例思考”。同时请各位编者提供所写部分的参考文献,以供全书最后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这里的“课前提示”要求包括本章的核心内容、重点和难点三部分;“引例”是导入案例,尽量用司考等考试真题;“引例解析”是前面“引例”的答案和解析。“案例思考”是课后练习题。

第三,关于“三考”内容的处理技巧。如何将“三考”试题内容有机地融进教材?处理办法主要有四:第一,作为“引例”和“案例思考”内容。第二,融入正文,用脚注说明。这时这些考题可以是对原理的举例说明。第三,专门作为案例分析的内容安插在正文中间;第四,将选择题中的选项分解成论点,放在正文中,用注释说明。

 

                                               200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