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迎来“民法典时代”
作者:李洪雷
来源:《光明日报》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开始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而且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在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于民事法律体系的整合意义。法典的首要功能在于促进法律体系的建构。民法典对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有利于促进民法规则的价值统一性、内容协调性、制度整体性。
对于民事权利的保障意义。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是保护人民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更是人民群众可以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书。民法典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法治理念的集中体现,对于立法、执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国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的体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完善了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市场主体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稳定的预期,有利于民商事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意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高质量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民法典的制定,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意义重大而深远。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意义。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所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对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构建一个既有自由又有责任、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对于民事立法空白的填补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民事立法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对法治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重要的民事领域,例如人格权保护方面尚缺乏统一的立法,对于一些实践问题尚缺乏规范。民法典的制定填补了民事立法中的一些重大空白,使得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对于坚定“四个自信”的激励意义。“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我国民法典是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而形成的一部民法典,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展现国人智慧,为世界法治文明的进步作出了当代中国人的贡献,对于坚定“四个自信”具有重要的激励意义。
对于其他领域法典化的示范意义。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同时也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编纂民法典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对于共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其施行,将从上述各个角度产生深刻影响和变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作者:李洪雷,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