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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林孝宣:孔孟性命理论探讨

原载: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

 

 

摘要:性、命理论是孔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性是指人的天赋和本能,它既是人类与动物界区别的依据,也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差异的内在因素。命是指人类无法摆脱、无法改变的异己力量,它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寿夭、贫富穷达和成败荣辱。性与命既有同,也有异;孔子和孟子性命理论的差异,反映了二者内在的变迁。

关键词 孔子 孟子 人性 命运

 

性命理论是孔孟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这一理论被学术界忽略,人们更多地关注于孔孟理论的现实主义方面。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论语·公冶长》所记子贡的一段话:“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孔孟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孔子讲“命”,孟子讲“性”。然而,如果我们把孔孟二人的学说打通,从总体上研讨他们的性命理论,将别见洞天。兹作探讨,以俟高明。

所谓“性”,在孔、孟看来,是指人类的天赋和本能,它不但使人类与动物界区别开来,而且也是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的社会等级差别的内在依据。在孔、孟看来,“性”是确实存在的,对性的体认有赖于特殊的认识途径。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孟子·尽心》)意思说,要想了解自身的天性,唯一的途径是修炼,保持自己心灵的安宁与和谐,使其不为外物所动。只有“存其心”,方能“养其性”同上)。他举例说,上天在把“大任”赋予某人之前,必先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动心忍性,曾(増)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从“尽心知性”和“动心忍性”的情形分析,人性与人心对应,指人的本能。

在孔子看来,人与人之间的本性相近,但绝非相同。他说:“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他以为,不但后天环境的“习”对人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人们的先天之“性”的差别早己决定了每个人后天发展的趋向。他强调“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同上),肯定“天才”与“天痴”是每个人的“性”早己先定的。既然“性”是先天的,不由人的主观意愿选择,那么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虽然经过后天“习”的实践也可以使人的后天心灵发生某种程度的量变,造成能力的差别,但由于心灵结构中后天(习)与先天(性)是相互隔绝的两部分,因而无法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心灵及命运。基于此因,孔子着意刻求的是后天实践,塑造后天心灵,而较少谈论先天的“性”。

孟子的性本能学说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他认为,人的本能既包含生理本能,也包含伦理道德本能,二者共同构成一个“性”整体。战国时期与孟子同时代的学者告子认为,人的本能就是生理本能,没有什么社会道德秉赋,因而人性无所谓“善”与“不善”。告子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题:“生之谓性。”(《孟子告子》)孟子反驳道,如果人的生理本能就是全部“性”的话,“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同上在我们今天看来,虽然孟子混淆了动物间生理本能的差异,但他的着眼点是放在人的道德本能方面:动物不具备人类的社会道德本能,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依据。

由于孔子极少讨论“性与天道”,因而他所说的性包含什么样的内容,我们今天难得其详。到了孟子时代,社会上掀起了讨论性问题的热潮,孟子对性的论说就显得具体而生动了。孔孟对先天之性的论述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理本能,另一方面是社会本能。

在对人类生理本能的认识方面,孔子和孟子都认为人有基本的生理欲求,任何人都摆脱不掉。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从根本上说,对富贵的追求不过是生理驱动的变端,因而我们说它反映着生理欲求。但是,他同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生理本能并不完全相同,有时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同上),有时他直言不讳地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宪问》),意思是说君子以仁义为本的道德本能发达,小人以物利为本的生理机能发达。所以他又说:“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同上)在孟子学说中,看法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他接受了告子所谓“食、色,性也”(《孟子告子》)的观点,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嗅)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孟子尽心》)。虽然仅仅列举了上述几个方面,但我们不难推测,他把人的天生的生理需求都当作了性本能的组成部分。

同时,孔孟的性学说并没有驻足于人的生理的本性。在他们看来,人不仅是生理的,而且是社会的;人不仅是动物,而且是社会化的高级动物。因而,他们的着眼点更侧重于人的社会本能。在对人类社会本能的认识方面,孔子与孟子的观点迥然不同。在孔子看来,同生理本能一样,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本能也存在着天赋的差异。有天生的“生而知之者”,有“学而知之者”,有“困而学之者”,有“困而不学者”(《论语季氏》)。所谓“生而知之者”,是说这等人天生具有极高的道德禀赋或社会本能,不待后天的学习就具备超常的社会知识和能力,他把这等人列为“上智”。历史上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均在此列。所谓“困而不学”者,是说这等人天生没有什么道德秉赋和社会知识,又不肯学习,他把这种人称为“下愚”,社会下层劳动者“小人”属此类。他断言:“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对“上智”与“下愚”的直观把握,便是现实社会中的“君子”和“小人”,前者是天生的统治者,后者是天生被奴役的臣民。他宣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同上)。“小人”是天生不可教化的愚顽,对他们讲社会道理徒劳而无益,因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而在孟子看来,凡人皆有相同的社会本能,这种天赋的社会本能直接体现在伦理道德方面,就是“善”心,每一个人都天生具有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为心型的道德本能。他猛烈抨击了告子所谓“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的观点,指出告子把人性道德完全归因于后天环境因素,认为人性犹湍水,“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无法解释相同环境中人与动物的差异。他拓展了孔子性学中人(准确地说是部分人有天赋的社会本能的观点,坚定地认为人有先天的“善”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人的“善性”发之于行为便是仁、义、礼、智这“四端”。反言之,人之所以能发扬这“四端”,原因正在于它们是“根于心”《孟子尽心>)的。这样一来,孟子把孔子赋予少数君子圣贤的道德特权作了一般化的推定,从而具有了人类普遍性意义。

在孔孟的性学说中,伦理本能几乎具有全部社会本能的特征。如孟子说人有四种心型,发之于行为而有“四端”。“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因此可以说,孟子的道德本能论就是其社会本能的全部。由于孟子对人的本性作了“善”的规定,所以他又把这种本能叫做“良知”和“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告子》他举例说,儿童无不知爱其父母,成年人无不知敬其兄长。当一个路人看到一个儿童将要坠落井中的时候,会不假思索地把他(她)抱到安全的地方,这是本能起作用的结果。诚然,孟子把现实生活中人的某些行为完全归因于良知、良能明显不妥,但其历史功绩在于,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凡人皆有善良的社会本能,把贵族和平民放在平等的地位上,揭开了人类认识自身的新篇章。

所谓“命”,在孔、孟看来,是指人类无法摆脱、无法改变的异己力量,它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寿夭、贫富穷达,甚至决定着一个人的成败和荣辱。由于孔孟的性学己然不同,“命”所居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迥然不同。

孔子的“命”学与人的“先天之性”完全联结在一起,不可分割。他认为,人的命运是先天就己确定的,一个人无法选择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如同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缘出身一样。弟子颜回早亡,孔子说这是他“短命”《论语雍也》),冉耕重病不愈,孔子说:“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同上)公伯寮在季孙氏面前诽谤子路,他也说:“道之将行也欤,命也;道之将废也欤,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在先天的命运前,孔子告诫人们切勿轻举妄动,应因循既存的现状,听天由命。子夏述说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很符合孔子的思想。有学者认为,孔子“虽相信天命”,但同时主张“在人事活动上积极有为”,孔子学说“能激发人们奋发进取”[①]。事实是,孔子通常并不激励人们外在地奋发进取,所谓“与命与仁”,旨在表明人的命运有贵贱寿夭,“仁”的实践只不过是对先天命运的体认,是后天实践对先天命运的认同,而不是相反。

与孔子的命运学说相异其趣,孟子的“命”学与人的后天实践和后天环境相关。前己述及,孟子认为所有人的先天之性都相同,人们都从一个相同的起点出发,在后天践履中分化出不同的人格,造成这种分化的因素之一是“命”。虽然孟子主张每一个人都应注意道德培养,“人皆可以为尧舜”;但他同时并不认为每一个人都必然成为现实化的圣贤。既成现实的形成除去自我主观因素之外,还有客观因素,他把这客观的外在的因素称之为“天”、“命”。他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这很像当代人所说的“机遇”。每一个人都具有相同的生理本能和道德本能,而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这两种本能的现实化量度却大不相同。虽然人们都希望自己的生理欲求得以满足,道德高尚但外在的命运限制、决定了每一个人的实际社会地位。他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嗅)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其满足与否]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这些现实的存在]命也;有性焉,君子不[完全]谓命也。[②]这样我们就清楚地看到,孟子虽主张人们应该积极有为,同时也主张身外有命,人们应该在命运的限度内从事活动,勿作非分之求。“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尽其道而死,正命也;桎格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从表面上看,在这里人的积极有为与外在的命运难免发生矛盾,为避免这种矛盾冲突,孟子的积极有为便转换了方向,由外求变成了内求。在孟子看来,生理需要的满足和社会地位的取得需要一定的外界社会条件,求之非必得,“是求无益于得也”;主观精神的追求和自我行为的完善不受外界限制,“求在我者也”,“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同上)。因此,孟子主张自我完善,尤其强调追求道德精神的自我,“存其心,养其性”,“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同上)。在具备了自我条件之后,等待时机和命运,迎接理想的实现。“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孟子·万章》)而无论理想能否实现都可以说是“立”了“命”。孔子虽具备了自我条件,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也无法成为舜、禹,只能成为“素王”。

综上,孔孟性命理论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古代的贤哲们对人类内在本质的求索,以及终极归宿的关照;孔子与孟子对上述理论命题认识的分歧,则反映了社会现实状况的变迁对人们思想的影响,以及当时社会认知的发展动向。

 

(本文作者系南开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①]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编,196页,人民出版社,1983.

[②] 《孟子·尽心》,这里参考了杨伯峻《孟子译注》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