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真雷锋:我所听到的故事
陈会林
我过去的老师和同事、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退休教
雷锋原名雷振兴,后来他身边的人认为这个名字太“个人主义”,于是问他:“你想振兴谁啊?不振兴祖国,振兴你自己?”于是他改名为“雷峰”。可是后来毛主席题词时写成了“雷锋”,于是雷峰的名字从此就变成“雷锋”了。
雷锋是孤儿,平时上班之外,没什么事干,下班后和星期天做得最多的主要是三件事:一是参加集体活动。雷锋很爱热闹,几乎什么集体活动都参加,其中最喜欢参加的活动之一是参加舞会;二是外出散步。漫步中遇上有麻烦或有困难的人就前去帮助,后来广而告之的“雷锋做好事”大都是这样发生的;三是看书写日记。当时可看的书很少,最容易得到的是《毛泽东选集》,所以这本书他看得最多。
雷锋很爱整洁,平常厂里发的衣服,包括工装,他都舍不得穿,总是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枕头下面压着。什么时候穿呢?等到单位举办晚会的时候穿。每次参加晚会,他都要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而且总是踊跃表演节目。
雷锋喜欢女孩子,总喜欢到女孩子多的地方去,经常和他们嬉闹说笑话。
当时厂里实行供给制,工人工资虽少,但也够用。雷锋没有家庭拖累,加上他本人生活节俭,所以有些积蓄,是同事中的“大款”。每当同事本人或家人遇到经济困难时,他只要知道,总是乐于帮助,主动说借钱给他们,如果时间一长,借钱人不还钱,他也不催要,或者干脆说不用还了。
雷锋思想单纯,生活简单,不求名利,乐于助人,与谁也没有利害冲突,同事们都很喜欢他,他的威信很高,很有感召力。
上述是我记忆中的、童恩翼教授讲述的“雷锋故事”。
附:雷锋生平:
雷锋,原名雷振兴,
1956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县委会担任通讯员和公务员。
1957年,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入了共青团,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
1958年11月,不满18岁的雷锋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
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