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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瑜:秦至清宜称“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或“皇权时代”

 

《“封建”考论》(冯天瑜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版)[提要]

 

封建”本义为封土建国封爵建藩封建制的基本内涵是袭、分权的领主经济、贵族政治,古来汉字文化圈诸国大体在此义上使用封建一名,并展开封建论”。中国秦汉至明清社会主流离封建渐远,实行地主经济基础上的君主集官僚政治。欧洲中世纪制度feudalism(封土封臣、采邑制)与中国的殷周封建制相近(当然也有区别,中国是宗法封建”,西欧是契约封建),与日本中世及近的公-武二重制酷似”,中国晚清、日本明治间封建对译feudal民初中国采用这一在汉外对译间形成的新名。五四时期,陈独秀忽略中、中欧历史差异,引入西欧及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反封建,形成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语用范式。20世纪20年代,共产国际文半封建指称现实中国随后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把以专制集权和地主-自耕农经济为特征的秦汉至明清的两千年纳入封建时代”,以与西欧中世纪对应,封建”概念泛化,既与本义脱钩,也同对译之英文术语feudal含义相左,且有悖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原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五种社会形态”说框架内的泛化封建观普被囯中。注目中史自身特点的学者质疑泛化封建观,提出救正封建概念误植的方案,本书沿此轨迹,强调名辩的重要性,考论封建,并试拟制名以指实”等历史分期命名标准,建议至清主要时段社会形态的名目,宜以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更替封建社会”;秦至清两千余年可简称皇权时代”。

 

(编者提示:地主社会在中国是宗法、专制的,而在域外则可能是契约、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