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出席国家重大课题研讨会
2015年7月9-10日,两项国家重点、重大课题研讨会在杭州华北饭店举行,这两项课题是: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全国地方旧志民商习惯史料的整理注释与法学阐释》(范忠信教授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中国民法重述、民法典编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徐涂宇教授主持)的子课题《中国法律文化对民法典编纂的基础作用》,来自北京、武汉、上海、长沙、重庆、杭州等地的学者20余人参加了研讨。陈会林应邀出席研讨会。
陈会林在研讨会上作了题为《传统文化与民法规则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发言,他指出:传承、移植、创新是法律发展的主要途径,使中国传统的民法资源尽可能写进未来的民法典,是历史赋予当代法律学人的重要使命。为此,我们需要对相关传统法律资源进行认真梳理与重述。传统民法资源在新民法典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也必然是多样化的,可以集中表述,也可以分散表述。前者如“婚约”的规定,可以是《婚姻法》中的专章或专节;后者在刑法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借鉴,这就是古代“存留养亲”在当今《刑法》中的体现。《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应留给犯罪分子扶养的家庭成员必需的生活费用。”“犯罪嫌疑人,被告符合逮捕条件的,但其是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可监视居住。适用缓刑、假释时,除也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之外,也考虑犯罪人的家庭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