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资讯·法学教育 >> 法学教育 >> 浏览文章

於兴中:香港的法律教育

 

来源:http://xsfxy.nwupl.cn/web/jxhd/200905/530.html

 


 

2009年五月二十日晚730分,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学术系列讲座在长安校区教学楼BJ14教室举行。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哈佛大学法理学博士、我校特聘教授於兴中教授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香港的法律教育”的报告。我院副院长李其瑞教授主持了此次讲座,参与讲座的还有校科研处处长汪世荣教授、邱昭继副教授和二百多名本科生。

一、教学、教材、教学法

香港的法律教育走的是英国式道路,招收高中毕业生,这一点与美国不同,实施三年制教育,但是又有向四年制发展的趋势。毕业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LLB)。香港无统一高考,学校招收通过会考,招收达到一定水平且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因为香港大学基本都是由政府出资,所以政府严格控制招收名额。学生毕业后参加PCLL专业培训。培训一年后就可以当律师,但是进入PCLL中很难,竞争相当激烈。学校招生主要是香港学生,现在和大陆关系密切,也招收大陆生,但是严格控制在百分之四左右。现任校长希望将这一比例扩大到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教学语言为英语,教授的是普通法,注重经验而非规则,主要通过案例讲解。教学采用英国模式,也借鉴美国经验。法理学是必修课,我们学院一直认为这是一门很重要的课程。也设有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选择,弥补法律学习的乏味。教学通过授课和小班分组讨论进行,没有统编教材,教学内容由教师选择,但是必须有一个教学材料大纲,在教务会议上通过,才能使用。对于教师教学成果的检验,采取每学期末向学生问卷调查的方法。

二、考试

考试对我们是十分重要的,考试的压力很大,考题的设置要经过考试委员会的严格审核。在我们的体制里,作弊是绝对不允许的。学校设有专门的网站将考题的有关内容汇总,对学生的答题内容进行核查,防止窥窃。公正的学校,培养诚实的学生,是我们的理想。学生往往被一个学期的努力后还有可能得一个C所困扰,因为每学期都至少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同学被判C,这对老师来说是一个残酷的选择。所以,判卷一律采取两人两轮制,对于重要的科目,还会请外面的老师复评,这都是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公平公正。香港的学习环境是高竞争高压力的,但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是基本功十分扎实,对生活认识比较现实的。